守护家庭,代代幸福

 

“真理,并不会因为得到全世界的认同而变得更真实,更不会因为全世界都反对就变得不真实。”

─迈摩尼德斯(中世纪犹太教神学家),《迷途指津》(Moses Maimonides,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文/林洁恩
图片提供/唐宜兰

 

▲台湾爸爸为孩子诉求一个完整及稳定的家。

 

2013年,多元成家草案在台湾社会连月话题不断,11月30日更延烧整条凯达格兰大道(凯道),反对该草案的“下一代幸福联盟”(幸福盟),以及支持多元草案的“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伴侣盟),正反拥护者于当天走上街头。

 

10月25日后,在立法院有两项关于台湾家庭的重大法案一读通过,即将进入二读审议讨论,一项是由立委尤美女提出的,修改民法972与相关法条的“同性婚姻法”1,一项是由伴侣盟提出的“多元成家草案”三项法案中的“婚姻平权法”2。

 

接着,伴侣盟又陆续提出“伴侣制度”和“家属制度”两项草案。立法院朝野立委对此议题各有主张,支持者认为这是基本人权;反对者认为涉及中华文化传统价值,理当凝聚社会共识,不宜冒然躁进。

 

▲三十万到场的民众本是沉默的大多数、是默默无闻的升斗小民,1130这天见证了台湾纯朴人的勇气。(Aaron Wang 摄影)

 

摧毁婚姻家族伦常


何谓“伴侣制度”?─除有配偶者与直系血亲外,皆可登记成为伴侣,伴侣不须经过双方同意,任一方可随时解约。


→没有忠贞可言;特别强调两个伴侣个体的结合与另一方血亲无姻亲关系,生下的孩子与阿公、阿嬷、叔叔、伯伯、阿姨等无亲戚关系。


何谓“家属制度”?─即多人家属。任何人可自行决定与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成为家人共同生活。


→可能形成一男二女、一女二男、二男三女等复杂的合法多P(源自multi-people,俗意“多位性伴侣”)家庭组合。


何谓“收养制度”?─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者结合之伴侣关系皆可领养小孩。


→一旦同性婚姻通过,将要面对代理孕母、借精、借卵生育的复杂社会问题。女性贩卖生育能力或男性出借、出卖精子,导致同父异母兄妹结为夫妻的问题已在英国发生。


幸福盟表示,多元成家法案通过后,将彻底摧毁既有婚姻家族间的伦常关系,各级学校的课本都必须改写,儿童与青少年的性别认知必都混淆,972法案的修改,将带来社会重大的改变和深远的影响。

 

事实上,披着“自由与人权”外衣的性解放运动正侵袭着台湾,“歧视”的指责造成寒蝉效应,使社会大众被迫噤声。面对家庭价值彻底崩解的严峻威胁,平时沉默的升斗小民终于选择走上街头,共同守护孩子。

 

只要性,不要爱


这世代,孩童及青少年所面对的性试探远远超过众人所想像。月前,台湾教育部编印的三本国中小性别平等教材部分内容触法,遭监察院纠正。教材内容包括“堕胎是一项合法、合理的选择”;“男生和男生做爱”;“你们要如何做爱”;“如何制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润滑剂”等文字。30分钟的所谓“性教育影片”《青春水漾》进入国小放映,教孩子们寻找性敏感带、未婚做爱,在在引起家长忧心。

 

《青春水漾》仅是其一,另有其他多元情欲教材攻占小学到国、高中,无一放过。例如有份青少年“性教育手册”《做亲密,爱自主─从无法抗拒到积极同意》进入校园。手册用反向思考挑战孩子,引起青春期孩子的好奇,在手册问卷调查中还问学生“你是否准备好发生性行为?”等问题,手册不断提到“性”,却没有谈到爱,更遑论优美人性的道德情操。

 

台湾于2004年通过性别平等教育法,由教育部发布至各级学校执行。细则中,对于性别教育的内容作出规范,包括“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这些事只有身在学校现场的老师才知情,家长事先不知道。幸福盟指出,性别教育最大的问题在于学校未在事前知会家长,多元性别涉及孩子“性”价值观的建立,应先通知家长,让家长有空间可以回应。

 

▲有坐有站的阿公、阿嬷为了疼惜孙子,为了珍惜善良风俗,也挺身而出。(Jason Chang 摄影)

 

他山之石—美国麻州同性性行为上升五成

 

目前美国已有17州加上华盛顿特区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麻萨诸塞州是美国第一个通过同性婚姻的州政府,自2004年起,老师有责任教导学生同性恋如何进行性行为,十年后遗害深远。

 

2007年联邦法院判决麻州的父母没有权力涉入学校之同性关系的教学。前一年有家长提出诉讼,当要教导同志相关主题时,学校应通知家长,让其幼儿园孩子可以离开学校,却遭联邦法院驳回,由于同性婚姻在麻州是合法,学校有责任教导同性恋关系的正常化,因此学校没有义务通知家长让孩子退出,无论父母的想法和信念为何,接受同性恋是关乎“好市民”的事情。除非在家教育,父母只能无奈地将性教育的主导权拱手让出。

 

在2005年到2009年之间,麻州青年危机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在孩子“自我认同为同性恋者”以及“同性性行为”两项几乎上升五成。另有多项研究显示,同性恋青年的自杀率高过非同性恋青年一倍半到七倍之多。

 

根据台湾疾病管制署统计,2013年由国家支付的爱滋病医疗费用已达30亿,每年继续成长,感染爱滋病原因以男男性行为占最大宗,高达74%以上,爱滋病于2012年已成为青少年十大死亡原因之一。同性婚姻入法,必伴随学校教育,鼓励年轻人尝试同性性行为,告诉年轻一代这也是一种选择,加速扩展爱滋病的可能性。台湾爱滋感染比率,在亚州四小龙中排名第一,是日本和韩国的十倍,感染者大部分是年轻人。

 

▲真理,并不会因为得到全世界的认同而变得更真实,更不会因为全世界都反对就变得不真实。(Jason Chang 摄影)

 

“多数弱势” 勇敢挑战“少数强势”

 

1130凯道活动落幕后,隔天联合报的头版新闻写着:“昨天从中午开始,凯道就不断涌入人潮……场上七成是年轻面孔,也有不少爸妈带着小孩的家庭,个个贴上联盟发的贴纸‘反修民法972’。”

 

幸福盟表示,“多数弱势”为了爱孩子,勇敢地站出来挑战“少数强势”,到场的民众原是沉默的大多数、是默默无闻的升斗小民,1130这天见证了台湾纯朴人的勇气,让大家听见沉默的大多数要守护家庭的声音。


本次聚集人数,幸福盟估计超过三十万人,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表示此集会是“本年度群众集会凯道人数最多的一次”,盼望政府听见沉默多数的声音。联盟谢谢部分媒体的忠实报导,也对某些媒体公布诸如“万余人”或“五万人”的不实数字感到遗憾。

 

活动隔天,新店行道会的张茂松牧师在网志上如此写着:“今天看到三十多万人站出来,不同的信仰却有相同的道德观念,相同的家庭价值,一起站了起来,没有政治算计,没有经济利益;只为了台湾社会的善良风俗,从台东、台南到台北,男女老少都来了,大家所图的是什么?不是别的好处,而是一个简单的道德价值!”

 

身处关键时刻,幸福盟主张:“政府及立法院重视沉默的多数,维护婚姻家庭制度,停止推动性解放法案;各级政府遵守教育基本法等规定,将教育参与及选择权还给家长;任何婚姻家庭制度的改变,必须经全民公投通过后始得为之。”

 

孩子们渴望的是一个完整及稳定的家,是一个爸爸与一个妈妈的家,此时台湾所有的家庭要一起努力,为下一代的幸福共同坚持,坚持对婚姻的承诺,让一男一女的婚姻所自然生育下来的孩子,一代又一代地在这块土地上传承下去。

 

▲台湾所有的家庭要一起努力,为下一代的幸福共同坚持对婚姻的承诺。

 

 


1. 将民法亲属篇972条文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男女”两字修改为“双方”。这样同性婚姻就合法化。

2. 将民法972条文中的“男女”两字删除,与注1类似,同样使得同性婚姻合法化。草案也更改婚姻家庭民法里诸多含性别之用语,如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双亲”,“祖父母”改成“二亲等血亲尊亲属”等。

 

 

作者小档案

林洁恩,专栏作家,作品散见各大报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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