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方求和

上帝推荐的和解之路

 

撰写及资料提供1/李燕光

摘录整理/郑琼瑜

 

▲李燕光牧师深思圣经中六十五个冲突事例,发现“强方求和”是最美好、最有果效的和解路径。

 

不论国际间、国家内部、职场上、教会中、家庭里……,只要有两人以上之处,便不免产生各式各样的冲突。为什么有些冲突能够和平化解,有些却引发严重纷争,甚至殃及世世代代?

 

基督徒的冲突管理学

 

为了寻求解决冲突之道,历年来,学者们针对冲突处理,提出了许多研究与理论。总体而言,西方管理学讲“理”,冲突不是要“和解”,而是要“管理”。近代某些理论则更极端,认为冲突没有什么不好,甚至鼓励适时“激起”冲突,所有处理冲突的方式,不论是逃避、妥协、竞争,均没有对错,只要能够“管理”冲突就好。

 

华人传统文化则讲求“以和为贵”,主张面对冲突时靠个人修养牺牲、忍让,显出“内圣”、“自己的伟大情操”,苦味甚重,大多数人实难做到,即使做到了,也往往只是平安假象,表面平和,内心翻腾。

 

这些理论与文化传统,或许能够暂缓冲突,却无法真正地达成和解。事实上,仔细探究圣经中关于冲突的教导,我们会发现,上帝早已指引、教导祂的子民一条有别于世俗价值观的“和解之路”。

 

根据圣经的教导,基督徒的冲突管理原则与世俗的理论与文化,至少有三方面不同:

 

1. 以解决人性的问题为优先
先处理当事者的情绪,而不是先解决问题。“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制伏己心的强如取城。”(箴言16:32)事情的结果不是最优先的考量,“人”才是救赎的核心。

 

2. 不鼓励冲突,鼓励预防
“分争的起头如水放开,所以,在争闹之先必当止息争竞。”(箴言17:14)神从不鼓励冲突,而是鼓励预防冲突,安全阀应安于冲突发生之前才正确。

 

3. 冲突后,最高指导原则是重新和解
一般冲突管理以利益为最高指导原则,基督徒却应以爱与合一为最高指导原则。“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诗篇34:14)“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马太福音5:9)“寻求和睦”是基督徒处理冲突时,最高且唯一的选项。

 

四种处理冲突的路径

 

圣经中至少有六十五个“冲突—追求和睦”的事例2。将这些例子依以下四种处理冲突的路径分析,发现不同路径的和解成功率,有着显著的差别。

 

1. 第一种路径:不了了之
发生冲突的双方基于害怕、逃避、生气、认为对方无法沟通,或不知道需要沟通等理由,都不愿意去面对并解决冲突。“不了了之”不一定没有动作,它也可能是我行我素的竞争,但没有和好。圣经六十五个例子中,有十一个属于这种类型,除了一件无法判断结果,其余十件均未因时间过去而自动和好,可说是全军覆没,足见这不是一个追求和睦的好方法。

 

以创世记中雅各处理冲突的方式为例。雅各以诡计及谎言骗得以扫长子的祝福,以扫当时非常气愤,雅各害怕遭到以扫报复,在仓皇间辞别父母,逃往他乡躲避问题。二十年后,他带着厚礼回乡寻求以扫原谅,但一路上仍忐忑不安,担心无法得到以扫原谅。和以扫见面后,虽然以扫大度地原谅弟弟,但却婉拒雅各的礼物。两兄弟之后仍分道扬镳,未能回复往日的兄弟情谊。

 

人们往往倾向以相同的方式处理问题。当雅各成为父亲后,面对与孩子间的隔阂,他仍以沉默、逃避作为回应,造成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例如,女儿底拿被玷污,他却不处置、不作声,等到儿子们用暴力与诡计报了仇,雅各又嫌他们给他留了臭名,害怕得要走避。此外,他偏爱幼子约瑟,引起其他儿子妒恨,但他却选择视而不见,造成约瑟被兄长狠心卖为奴隶。

 

未彻底和解的冲突,有可能一代传至一代,祸及子子孙孙。以色列人与中东诸族的不和睦,便是先祖没有好好面对当年冲突的惨痛代价。

 

2. 第二种路径:第三方协调
圣经中采取这种路径的二十二个实例里,七件达到真正的和解,十一件达成准和解,果效不错。这种路径由具有权柄的第三方介入协调,调解者为两方树立规范、建立信任、适切提问,并提出建议,但能否和解,仍需当事双方亲自决定。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协调,这种路径将功败垂成。

 

当年约押曾试图协助调解大卫与押沙龙之间的积怨,可惜大卫拒绝原谅,造成了父子间无可挽回的遗憾(请参见下文第三种路径“弱方求和”)。

 

这种路径最典型美好的范例,当属腓利门书。保罗做为第三方协调者,将基督那中保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虽是第三方,却甘愿谦卑地求腓利门接纳他在狱中所结的果子—阿尼西母。阿尼西母当年因故逃离主人腓利门家,后来下监,遇保罗传福音给他,生命得救。保罗为了帮助他了结以往的亏欠,写了书信遣阿尼西母返回腓利门住处,请求腓利门原谅阿尼西母。腓利门受感动,不但原谅了阿尼西母,并接纳他为兄弟。

 

▲基督徒的冲突管理学以爱与合一为最高指导原则。

 

3. 第三种路径:弱方求和
弱方求和带有被迫的心态,心中有惧怕,以致在爱里不完全,形成了表层的假平安,但底层情绪未能得着医治或平复,时日一久,可能会再次爆发更不可收拾的冲突。此外,由于“强方”有权拒绝“弱方求和”,因此可能无法达成真正的和好。圣经中八个弱方和解的事例中,没有一个达成真正的和解,只有三件暂时和缓冲突的局面。

 

以雅各与以扫为例。以扫当时有理由报复,也有能力报复,所以是“强方”,雅各是理亏的“弱方”。事发二十年后,“弱方”雅各害怕、战兢地回家求哥哥原谅,以扫也许当下原谅了弟弟,但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以扫并没有彻底放下怨恨。再举另一个例子,大卫心里畏惧,请约拿单代为请假,试探扫罗,没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约拿单,自己也走上逃亡之路。

 

而最令人叹息的例子当属押沙龙了。妹妹被轻侮,父亲大卫却不作声,他为妹妹讨公道,杀了同父异母的哥哥暗嫩,逃亡三年,好不容易在约押的帮忙下回国,父亲却避不见面,押沙龙只好施展“弱方求和”,烧了约押的田,逼约押居中协调,总算与父亲见了面。但即使见了面,父亲仍不与他沟通,终至在他心中种下不满,起而与父亲对峙,造成天人永隔的悲剧。大卫在押沙龙死后痛哭道:“我儿,押沙龙啊!我儿,押沙龙啊!我恨不得替你死,押沙龙啊!我儿,我儿。”但事情发展至此,已无可挽回。(撒耳母记下13:1-18:33)

 

弱方求和实属不易。然而,这种路径并非没有成功的契机。若有双方都尊重、有权柄的第三方介入调解,而且“强方”愿意接纳调解者的劝解,关系仍有翻转的可能。

 

4. 第四种路径:强方求和
“强方”的定义为当时拥有较高的人气、实力、能力、军力者,或在冲突的末期,地位、势力、身份,与权利上的相对强大者;这也包括被冒犯者,因为被冒犯者在公理上是“强方”,“有权利”讨回公道。

 

“强方求和”在圣经中占了二十四例。两件在圣经中未载明结果,无法列入统计,其余的例子中,二十件达成真正的和解,真和解率高达91%,另外两件在当下虽未达成和解,却带来了永恒的影响,可见这是一条最美好,最具果效的和解路径。

 

下面举几个圣经中“强方求和”的例子。

 

亚伯拉罕是罗得的叔叔,又是带他出哈兰的家长,他大可不礼让罗得,自己先选居住地,但他放弃优先权,追求两方人马间的和睦(创世记13:1-11);亚比米勒的仆人抢夺了亚伯拉罕的水井,亚伯拉罕有权索讨,但他却选择用七头母羊赎回水井(创世记21:22-31)。基拉耳的牧人连续宣称以撒的牧人辛苦挖出的水井是他们的,以撒大可理直气壮地夺回,但他却选择放弃,另觅其他地方挖,神后来赐给他更宽广的利河伯与示巴两口井(创世记26:18-33)。约瑟苦尽甘来,贵为宰相,拥有报复的权力与能力,但他选择饶恕将他卖为奴仆的兄长,一家团圆(创世记42:1-45:8)。

 

大卫的故事也很感人。扫罗嫉妒大卫,到处追杀大卫,在隐基底的旷野,神将扫罗交到大卫手中,大卫因而握有扫罗的生杀大权,无疑地变为“强方”,但他未伤害扫罗,仅割下袍子一角,向扫罗表达忠心,扫罗感动、羞愧交加,放声大哭,好一阵子没有再追杀大卫(撒母耳记上24:1-22)。可惜事过境迁,扫罗竟忘了自己的誓言,又要寻索大卫的生命,率三千精锐追到西弗旷野,大卫再度原谅扫罗,只在夜间扫罗熟睡时,取走他身旁的水瓶与枪,并阻止部下伤害扫罗。至此之后,扫罗终其一生没有再追杀大卫。(撒母耳记上26:1-25)

 

亚兰与以色列国交战,亚兰大军围攻以色列城,以利沙显神迹,迷糊他们的眼,将他们引到撒玛利亚城中。亚兰大军清醒后,甚为惧怕,以利沙却吩咐以色列王不可杀他们,反而要款待他们,所以有一段长时间,亚兰不再犯境。(列王纪下6:14-23)

 

使徒行传中记载,初代教会忽略了讲希腊语的一群寡妇,引起怨言。虽然这个群体是少数,教会仍觉亏欠,选出优秀的执事管理饭食,消弥不满,使教会兴盛。(使徒行传6:1-7)

 

再举一例,巴拿巴和保罗为了是否该让曾失职的马可参与佈道,起了争执。当时保罗的声望毋庸置疑属于“强方”,但他主动释出善意,追求和睦,数年后在书信中称赞巴拿巴与马可(歌罗西书4:10,提摩太后书4:11,哥林多前书9:6),不仅化解了这次的争执,更因而造就了两个佈道团,三位年轻的同工:马可、西拉、提摩太。

 

此外,哥林多后书也可看为保罗“强方求和”的行动之一。当时哥林多教会与保罗失和,保罗谦卑、诚恳的表白,不仅是为挽回和哥林多教会的关系,也使得这本书感动后世许多基督徒。

 

“强方求和”的其他亮点

 

为什么“强方求和”对于寻求和睦如此有效?圣经中“强方求和”的实例,除了完全符合前文“基督徒冲突管理学”段落中提到的三项原则外,并具备以下几种特性:

 

1. 放弃的艺术
圣经中“强方求和”的例子,均是“强方”放弃所有的地位、势力、身份,与权利,屈就冲突的另一方。耶稣教导我们要赦免人的过犯,没有说要赦免那认罪之人的过犯(参马太福音6:14-15)。因此,“强方求和”就是完全赦免,放弃追讨、指控的权利,这也是圣经关于赦免、饶恕的真谛。

 

2. 全然的利他
只有效法耶稣全然谦卑的生命,才有可能做到“强方求和”。耶稣被鞭打、羞辱、钉在十字架上时,祂还关心那些钉祂的兵丁,求天父“赦免他们”,并关顾与祂同钉的一位强盗,鼓励他“今日必与我同在乐园”。在自身承受苦难时,仍真心关怀理亏者的生命,这实为“强方求和”的具体榜样。

 

全然利他的“强方求和”,和传统华人文化中的“退让”,表面看来有些近似,但本质并不相同。退让是倚靠一己的力量,以成全个人修养为目标,追根究柢,仍以自我为中心,而非考虑对方的好处。但强方求和是以对方的福祉为目标,以赦免人、为人祝福、服事人为目的,以追求永远的和睦为标竿。

 

3. 生活的智慧
如箴言二十二章3节所言:“通达人见祸躲藏,愚蒙人前往受害。”懂得分辨什么是祸,并及时避祸,是神赐给我们的人生智慧。

 

科学研究也已证实,积怨在心会损害身体健康,因此,当我们饶恕时,还会得到附加的“健康”利益。虽然这不是追求和睦的主要原因,但这附加的好处,说明神的旨意高过我们的想法,祂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诚如箴言所说:“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聪明人。”(诗篇111:10)

 

4. 软弱者的大能
哥林多前书的保罗与哥林多后书的保罗,好像不同的两个人。在哥林多后书中他不再刚强责备,成了一个常常流泪、挖心掏腹、舍命求和的保罗。他软弱,他也誇他的软弱说;“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我若必须自誇,就誇那关乎我软弱的事便了。”(哥林多后书11:29-30)真肯软弱才是真正的强者,主的话也相仿。“身上常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哥林多后书4:10)这就显出真谦卑的大能。

 

5. 隐身在“第三方协调”中
第三方协调者也可视为一种“强方”,因为协调者以无罪的姿态,求亏负方认罪。就调解的目标而言,协调者通常会在调解中劝说或引导强方完全赦免与接纳弱方,也会劝说或引导冒犯方认错或赔偿。

 

“强方求和”的典范

 

但这些都还不足以说明“强方求和”对于追求和睦为何如此有效。根本的原因是上帝是“强方求和”的典范:

 

1. 父神亲自演绎强方求和—爱,寻找罪人
神创造我们、统管万有,祂是全知、全有、全能、全善、祂对人无比的爱,让他置身美丽的伊甸园中,随意吃各样的蔬果,给他尊贵荣耀为冠冕,叫他管理地上的走兽,天空的飞鸟,海里的鱼(诗篇8)。我们却堕落罔顾神对我们的厚爱与尊重,远离父神、叛逆、犯罪、顶撞、抱怨,破坏关系、叫神伤心。神充满荣耀,我们亏缺、冒犯了祂,祂是被冒犯者。我们与造物主之间的裂缝非常大,冲突非常深,祂应该来审判,定罪,或任凭我们自生自灭。但神却做了一件人间罕有的事—“强方求和”,主动赦免我们、爱我们、与我们和好。

 

2. 基督亲自演绎强方求和—替死,救赎,代求
腓立比书二章6-7节说耶稣“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虚己”的原意有倒空、舍弃之意。祂主动放弃祂在天上的尊荣,认同人的地位,道成肉身,降生为人,这是何等“强方求和”的体现!钉十字架是罗马帝国的一项酷刑,而主耶稣却愿意放弃自己人子的尊荣,顺服天父,甘心为世人死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来成为我们犯罪者的赎价。祂以“替死”来服事罪人(冲突的“弱方”),这是何等震撼的“强方求和”体现。

 

3. 圣灵亲自演绎强方求和—感动,担忧,光照
圣灵更是卑微,祂是我们生命的孕育者,却卑微地柔声呼唤,招呼那悖逆顶嘴的我们,我们根本远离到不知要和好,祂就千里来寻觅,迎向我们,甚至我们还作罪人,还没有悔改的迹象,祂就用爱覆庇我们。我们打开心门,祂就欢喜卑微地居住在我们这瓦器里,并以爱浇灌我们的心田。若我们跌倒、走入迷途,祂就多次多方地提醒我们,替我们担忧,调度万有,呼唤等候我们回头。

 

信徒一生就是走在这与神和好的道路之上,而三一神就是这其中动力的来源,祂是主动的要与我们和好,整个的救赎史也是神与万有和好的乐章。所以祂最祝福这以神的性情而有的“强方求和”,因为这就是学习像神,就是彰显神的荣耀,就是行神的旨意,“寻求和睦,一心追赶”(诗篇34:14)。

 

▲哥伦比亚政府和叛军于2016年9月26日签署第一版和平协议,结束了延烧半世纪的内战。(图为 CC 2.0授权使用)

 

蒙福之路

 

神指引的道路适用于世世代代。以哥伦比亚为例。自1964年起,哥伦比亚历经了五十二年内战,二十六万人因而丧生,数百万人流离失所。经过多年的努力,哥伦比亚政府终于突破万难,与该国叛军于2016年签署和平协议,结束了延烧半世纪的苦难。哥国总统桑托斯(Juan Manuel Santos)并因而获得2016年诺贝尔和平奖。

 

这场南美洲迄今持续最久,死伤惨重的内战,为什么能够和平落幕?让我们看看哥国政府的做法。

 

哥伦比亚政府为握有政权的绝对强方,但在当时总统桑托斯的主导下,却放下身段,以实际行动对“弱方”叛军释出善意,例如派人进入叛军出没的丛林装饰圣诞树,在树上掛着呼唤叛军回家的布条;将数千个由民众亲笔留言,邀请叛军一起踢球的足球投入丛林中;把民众合力放入祝福纸条以及小礼物的灯球,投入叛军聚集范围的河流;允诺会保护被遣返的叛军;设立特别法庭,进行特赦;允许叛军组织转型为政党,参与选举;由古巴、挪威等许多国家协助调解、见证过程……等等。经过数年的努力,终于和平结束了半世纪的苦难。4、5

 

虽然我们不清楚主导哥国与叛军和解的官员是否认识神,但哥伦比亚与叛军寻求和解的过程,确实极为符合“强方求和”的特点,这也再一次证明了“强方求和”是一条蒙福的和解之路。

 

▲唯有神能够带领我们走上充满愿景、喜乐、饶恕的和解之路

 

效法基督,追求和睦

 

事实证明,“强方求和”比冤冤相报更有能力,因为爱能够遮掩许多过错。

 

冲突中,若我们居于“强方”,必定要效法基督的生命,掌握“强方求和”的要点,制造机会,化解冲突。即使身为“弱方”,也不要放弃寻求和解,只要真诚地沟通、道歉,邀请双方都信得过的“第三方”帮忙协调,仍然有很大的机会和好。那寡妇天天缠磨那不义的官,乞求为她伸冤,岂不是至终圆了梦吗?(路加福音18:5)最不可取的是逃避、害怕,拒绝处理冲突,抱持“不了了之”的态度,任由关系一天比一天恶化。

 

无论居于冲突的“强方”或“弱方”,认为自己有理、委屈、不愿退让,是人的天性,因此,单单倚靠我们自己的力量与决心,着实不易达成真正的“和解”。唯有愿意虚心来到神面前,效法祂的生命,祈求祂赐下力量,祂必带领我们走上充满愿景、喜乐、饶恕的和解之路。

 


 

註:
1. 本文内容大多摘录整理自李燕光牧师(美国加州:正道福音神学院,2015)博士论文《从冲突到和解:神人复合的应用》。
2. 请参见下列表一与表二。
3. 李敏龙、杨国枢,〈中国人的忍:概念分析与实征研究〉,《本土心理学研究》10期,1998。
4. 《李四端的云端世界》第242集,Dec. 17, 2016
5. Colombia signs peace deal with FARC, by Elwyn Lopez and Susanna Capelouto, CNN News, Nov. 13, 2016

 

 

 

表二 圣经中衝突管理成功路径统计表

 

 

(李燕光牧师製表)

 

 

李燕光牧师,正道福音神学院教牧博士。历任巴城华人浸信会、凯旋门基督徒之家主任牧师,共二十九年。洛杉矶教会全球祷告日祷告大会九年召集人。推动“联合祷告,资源共用”的合一运动,推动“一会爱一族”关心未触之民,并推动关心穆斯林、宣教总动员等宣教运动。现任美国华福总幹事,推动合一与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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