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衝突
「強方求和」的當代例證
文/鄭瓊瑜
上一期(53期)中,李燕光牧師的〈強方求和—上帝推薦的和解之路〉一文,依四種處理衝突的路徑,即不了了之、第三方協調、弱方求和、強方求和,綜觀了聖經中65個「衝突—追求和睦」的例子,指出「強方求和」是化解衝突最有效的路徑。在採取強方求和的24例中,真和解率高達91%;其次為「第三方介入協調」,效果也不錯。「強方」指擁有較高人氣、實力、能力、地位者,或是在公理上佔上風的「被冒犯者」。反之則是「弱方」。(見下面的附表)
詳細說明請參見本刊53期〈強方求和—上帝推薦的和解之路〉
至於「弱方求和」,因常帶有害怕、被迫的心態,聖經的八個例子中,沒有一件達成真正的和解。(但這個路徑並非沒有成功的契機,若弱方放下懼怕,邀請雙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協助調解,而強方也願意放下心結,關係便仍有翻轉的可能。)「不了了之」則是最不可取的路徑,未經處理的衝突,不會自動化解,甚至可能積怨日深,導致令人遺憾的後果。
上帝指引的法則永不改變,不論任何世代,「強方」主動原諒「弱方」,尋求和解,對化解衝突都極為有效。上期文章中提及哥倫比亞共和國主動與叛軍和解,終於結束長達半世紀的戰亂,便是一個極佳的例證。本文將再以幾個教會、職場、家庭中的衝突事件為例。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
例一:教會的欺瞞事件1
肯牧師是美國一所社區教堂的主任牧師,經由會友推薦,聘用了一位誠懇、帥氣、具親和力的年輕人史提夫擔任詩班主任。史提夫就任後勤快認真,在短時間內便為詩班招募到懸缺已久的男高音,並常超時工作。此外,史提夫還以母堂支持他的獎學金,在音樂研究所深造,偶爾會聽到他和會眾分享上課心得。肯牧師對史提夫的表現甚為滿意,慶幸為教會詩班找到這麼優秀的主任。
然而,幾個月後,一對詩班夫婦向肯牧師提出史提夫有誠信上的問題,不僅從來不准時寄出音樂會通知,幾個月前向他們借了一萬元修車,說好一個月後還,卻從此無聲無息。隔天,史提夫的室友也致電教會,表示史提夫已好幾個月沒有分擔房租。
肯牧師和教會執事商討後,約了史提夫談他欠債的問題,建議他多兼一份工作,盡快償還債務。史提夫痛哭流涕,言詞懇切地向牧師認錯。
肯牧師對史提夫勇於面對的態度甚感欣慰,不料接下來,史提夫又被接二連三地被揭發造假,例如向肯牧師謊稱打工商店的經理不準他請假帶領詩班巡迴演唱、根本沒有在音樂研究所就讀等。肯牧師找他查證時,他總是臉不紅氣不喘地為自己辯護,並編造一套說詞誤導會友,使他們以為肯牧師對史提夫不公正,導致許多會友與詩班成員對牧師不滿,憤而離開教會。
面對這樣棘手的危機,肯牧師常請執事會主席海德利和他一同禱告,求神引導。他們開始收集史提夫造假的證據,但同時也以從神來的慈愛,原諒迷途的弟兄。數次會面中,儘管史提夫一直以謊言掩蓋謊言,肯牧師仍耐心地等待他回轉。
兩人和史提夫最後一次會面時,海德利環抱史提夫,平靜地告訴史提夫他們愛他,希望與他和解,也歡迎他留在教會中聚會。他沒有得罪他們,而是得罪上帝。他們具體地提出史提夫一樁樁造假的事證,史提夫承認了一部份謊言,並答應將這些事件寫下來,向會友澄清真相。雖然史提夫並未兌現承諾,選擇了不告而別,值得慶幸的是,教會最終平安地度過了這次風暴,繼續成長。
作為教會的領導,以及被誣陷的受害者,肯牧師在這個衝突事件中屬「強方」。他不因自己飽受委屈,而運用職權要求史提夫離開,相反,他以天父憐憫的慈愛對待史提夫,一再給他回頭的機會,希望他真誠面對自己的問題,並歡迎他繼續留在教會,貢獻音樂恩賜。雖然史提夫拒絕和解,但肯牧師「強方求和」的謙卑作法,使惡者無法利用人的血氣拆散教會。史提夫離去後,教會在短暫的動盪後繼續成長,詩班也有了新的氣象。
此外,在發現史提夫的問題不久後,肯牧師便請執事會介入,擔任第三方調解,這個睿智的做法,使得他被史提夫攻擊、誣陷時,不致百口莫辯,執事會也可在眾人不信任牧師時,客觀地協助追查事實真相。
▲尋求和睦,作光作鹽。
例二:工作夥伴出言不遜
「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創辦人高俐理曾任美國企業高階主管多年,她接受本刊特約撰述廖美惠採訪時2,曾提到有一回她參加公司營運委員會七人小組會議,其中只有她是亞裔,而且是惟一的女性,也是最年輕的一位。會議中當她提出個人意見時,一位男士衝著她粗魯地說:「妳不要插嘴!」讓高俐理非常難堪。會後她思考該如何處理這樣近乎職場霸凌的遭遇。是要當作甚麼事都沒發生,還是向上級申訴,為自己討回公道?
經過禱告,神感動她面對這件事,並賜她智慧以利人利己的方式處理。一天中午,她約了那位同事用餐,一番寒暄後,在平和的氣氛中,高俐理向對方說出自己在那天會議中受傷的感覺,並請他想想當天的行為是否合宜。那位男士立即表達歉意,並允諾這樣的情形不會再度發生,兩人解開心結,握手言和。
在這個衝突事件中,高俐理是被冒犯者,在公理上屬於「強方」。她大可理直氣壯地向公司申訴,讓那位男士為自己無禮的行為付出代價;但如果那樣做,高俐理很可能會捲進更多的紛爭、指責、甚至陷害中,和那位同事以及支持那位同事的人,也可能從此撕破臉,無法在工作上繼續合作,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
反過來說,如果她採取「不了了之」的態度,將受傷的感覺隱藏在心底,表面上看來是「大人不計小人過」的大度行為,避免了衝突與麻煩,然而,那位同事便沒有機會反省自己的行為,日後極可能繼續在言語上冒犯高俐理,引發更嚴重的衝突。
在思索處理方式時,高俐理放下自己的想法與情緒,求神帶領,神便引導她走向「強方求和」的雙贏和解之路,在友好的氣氛中,讓那位同事有機會知道她的感受,向她道歉,日後兩人也得以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繼續在專業上合作。
▲上帝是強方求和的典範。
例三:甩水事件3
一天晚餐後,德儀和先生一起整理廚房,她將碗盤放入水槽,先生負責清洗,當她屈身低頭將垃圾丟入水槽下的垃圾桶時,一陣小雨般的水花突然灑得她一臉一頭,原來是先生洗好碗了,正在甩乾手上的水滴。
德儀不悅地問先生為甚麼不用水槽旁的毛巾將手擦乾,而要甩得她滿身都是水。先生也來氣了,辯解他只是想讓手乾一點,再用毛巾擦,德儀應該學著接納,別「總是唸唸叨叨」。
「總是!」這兩個字讓德儀內心像水灑到油鍋上般劈啦作響。她告訴先生,每回她聽到他指責她「總是」,心裡便感到很不舒服。先生仍在氣頭上,回說他每次洗手,德儀總在旁指正批評。「有嗎?」德儀不相信自己如先生描述的那般。先生則說德儀常如此,只是自己沒察覺。
那天晚上,德儀向天父訴說委屈,她覺得自己被先生誤解了,腦海中快速閃過一些思緒。在禱告中,聖靈提醒她:「愛『總是』忍耐……。」第二天早晨她便主動破冰,請先生原諒她『總是』唸他。「對不起!」先生也上前擁抱德儀,夫妻倆化解衝突,言歸於好。
在這個爭執事件中,雖然先生是無心之失,但德儀被他潑得一身水,是「被冒犯者」,屬道理上的「強方」。德儀中鏢後不假思索地抱怨幾句,先生不僅不道歉,還責怪她不懂接納,總是嘮叨,讓德儀更覺受傷。夫妻飯後一起洗碗的美事,卻以口角收場。
德儀心中雖然不悅,但她未憑著血氣,繼續不依不饒地和先生理論,或是將這件事隨手放下,任其惡化,而是在夜闌人靜時到神面前傾訴,求神帶領。在禱告中,神幫助她將眼光從自己的委屈移開,同理先生的情緒—他勤快洗碗,不僅沒有得到老婆的誇獎,還因為順手甩甩水而冒犯老婆,被老婆抱怨、責備 ,想必也有一肚子 苦水。神賜給她的眼光,使她第二天一早能夠主動找先生和解,夫妻以言歸於好展開新的一天。
明明是被先生的甩水習慣冒犯了,德儀卻願意主動為自己的唸唸叨叨先向先生道歉,因為當她向神求助時,神的愛已撫平了她心中的傷痕。她說:「惟有先邀請天上的愛來撫平裂痕,才能在彼此所犯的摩擦上,找到一片亮麗的天空。」
「強方求和」不僅是一種方法
「強方求和」對於追求和解效果顯著,根本的原因,是因為上帝是強方求和的典範。我們虧欠、冒犯了祂,天父卻主動赦免我們,派神子道成肉身,為世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用自己的血成為贖價;而聖靈總是為我們擔憂,呼喚我們回頭。這是何等震撼人心的強方求和體現。
因此,強方求和成功的關鍵是,強方必須以上帝為榜樣,全然赦免對方。這並不表示不分青紅皂白地認同對方的行為。對方仍需為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但對方如何回應,並不是強方是否求和的考量因素。
例如第一個例子中,肯牧師並沒有要求史提夫先認錯、還錢,才原諒史提夫,而是在史提夫仍不斷欺騙他,甚至陷害他時,便向他伸出和解之手,給予他重新開始的機會。雖然史提夫選擇不告而別,但肯牧師始終以神的愛面對史提夫,使惡者無法藉機破壞、分裂教會。
第二個例子中,高俐理放下向公司高層揭發那位同事無禮行為的權利,主動約他化解嫌隙,避免了日後再發生類似衝突。她處理衝突的方式,使她在職場中成為維繫和睦的光與鹽。
此外,相信許多夫婦和德儀夫妻一樣,在日常生活中因生活習慣不同,難免發生各樣大大小小的摩擦,而不少感情便在日積月累的衝突下分崩離析。德儀在禱告中得著力量,不再沉溺於受傷的情緒中,主動與先生和好,以天父的愛修補夫妻間的裂痕。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馬太福音5:9)雖然人與人之間常產生各式各樣的衝突,但上帝早已樹立強方求和的典範,指引我們一條有別於世俗價值觀的和解之路。
註:
1.《衝突臨爆點—25位名牧談教會衝突與調和》,16章〈處理欺騙事件〉,馬歇爾雪萊編著,施玉勉譯,臺灣,橄欖文化,2003。
2.《神國雜誌》第23期(2011年春季),〈理直氣和,無往不利—職場人際關係教戰守則〉,廖美惠採訪。網路版雜誌請見 www.shen-guo.org。
3.《愛與衝突通訊》第3期(2018年6月),〈灑水澆花〉,德儀撰文。網路版通訊請見www.loveandconflic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