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神國的帳戶

一個真實的生活見證

 

文/王治元、廖美惠

 

 

親愛的KRC讀者及文化實務營同學:

 

在此想與大家分享一個真實的生活見證。2009年聖誕節,我與妻問孩子是否願意把買禮物的錢,奉獻出去給需要的人,換句話說,今年沒有聖誕節禮物了!沒想到十三歲的女兒居然同意把三百美元的聖誕禮物(數位相機)退掉,把錢拿來幫助有需要的人。 


我們夫妻倆很感動,因為這相機是女兒從去年2月生日一直等到12月,並且是在答應「參加教會青少年詩班、要上中文學校」的條件之下,我們才同意買下的昂貴禮物。沒想到她居然願意放棄!在女兒心中,這三百美元的份量,就像是我們大人眼中的三千美元,甚至三萬美元……。


我們問女兒為什麼願意這麼做?她說:「我已經擁有需要的東西了,把錢幫助有需要的人,不是更有意義嗎?」女兒當時決定把錢奉獻到非洲,但我們說,她目前已每月固定奉獻金額給非洲兒童,是不是可以把這金額奉獻給KRC(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因為KRC幫助爸爸、媽媽成長很大,且文化事工一直很少受到重視與奉獻。女兒當場沒有答應。


翌日早晨,她來到我們房間告訴我們,她想了一個晚上,不知道要把錢送到哪裡,所以願意把三百美元奉獻給KRC。末了,她又說了一句:「請媽媽不要偷偷把錢存起來當作我的大學學費,也不可以存起來當作明年回臺灣買機票的錢喲!全部都要給出去……」最後她又問我們一句:「這三百美元對KRC會不會太少了,幫助不大?」


我們抱著她說︰「不會,不會太少,父神是看我們的心……」我們滿心感謝全能的神這麼愛我們這一家人,揀選到我們,讓孩子有這份心意。因而撰寫這封信,藉此呼籲所有KRC讀者與文化實務營同學,盼你們也能受到這個十三歲小女孩拋磚引玉的激勵,願意把金錢奉獻出來,幫助最需要幫助的文化事工!


就我所知,KRC目前沒有固定支援的教會或機構支持,雜誌還結欠八千多美元。與其把金錢存在我們個人帳戶,不如投資存放在神國的帳戶,發揮更大的果效,然後看看賞賜豐盛生命之主如何將祝福上尖下流、連搖帶按地傾倒下來……。


敬祝    福杯滿溢!

 

主內肢體
王治元、廖美惠(Jay & Iris)敬上
12.22.2009寫於美國新澤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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