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閱讀?為何文學?

 

文/莫非

 

 

有人用閱讀來對人生作跳躍性的了解、臥遊人生、欣賞生命中的美、了解人性、走過歷史⋯⋯。

文學,為了幫助人治理全地,也成為傳遞神啟示的管道。

 

在基督信仰裡,聖經佔一重鎮位置,可想而知,閱讀應有某種屬靈上的重要意義。不同於其他宗教信仰強調要透過靜坐、經歷、異象或唸經等操練來和神聖接觸,基督教則特別著重語言的重要性。1


著實,語言在我們信仰裡扮演著開天闢地的作用。創世記述說神創造天地,是用「話語」來命令:「要有光!」便有了光!「要有天有地!」就有了天地。真真「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神的「話語」就是生命,就是光,也就是能力!


語言似一道魔咒,不但可以開啟一個天地,更可托起一個生命。這創造天地又救贖生命的故事,是靠著文字語言跨越千年時空,藉一本聖經,流傳到今天我們的手中,不斷地改變我們的生命。


基督信仰的流傳和推廣,也是靠著語言的建立和傳遞。每個信主之人一走進教會,就開始學習屬靈語言,來認識神、經歷神,以及和弟兄姊妹作靈裡溝通。信仰中的兩大主要形式:讀經、禱告,也都脫離不了對屬靈語言的深刻掌握和靈活運用。在禱告裡,我們用語言來向神認罪、訴求或感恩,神也藉聖經上的話語來挽回、應許,或安慰我們。近年來教會界裡盛行的「禱讀」,便是結合這兩者,用禱告的心來讀經,再從經文中來學習豐富的禱告語言。


所以我們對信仰的掌握,脫離不了讀、講和寫。讀得多好,影響我們在信仰裡的進深,而講或寫得多好,影響我們信仰對外傳播的寬廣。我們約可作出這樣的結論:作一名基督徒,便須學習作一名好的讀者。


我們大約也可以推出這樣的邏輯:一位不斷成長的基督徒,肯定也是一名持續不斷的讀者。

 

閱讀,幫助我們掌握語言


然而語言的重要,還不只在創造一個世界,也在幫助我們解讀這個世界。我們用語言來為這世界各樣事物、蟲魚花鳥等命名,也為個人經驗賦予註解,並用語言來儲存一些值得保存的人事回憶。我們更用語言來傳達各樣的知識。


對個人來說,文字、語言直接影響我們的思維和感覺。一個人思維有多精密,和這個人有多少語言有關係。這是為何觀察一個孩子的智力發育,常可由其語言的成熟度來判斷。因為人的思考,是靠儲存的字彙來呈現,並磨練得更細密。人的表達能力,也靠個人對語言的駕馭來發揮,並說得更精準。某些方面來說,語言便是一種能力,小到可以為自己的自傳加分,大到中國人所說:「一言可以興邦,一言也可以喪邦。」


試問,我們有多少的語言能力呢?語言能力會左右我們的影響力、駕馭力、服事果效、甚至人際關係,我們知道嗎?


如果我們知道怎樣掌握語言,便可用語言來創造一個世界來款待人。父母對兒女,老師對學生,夫妻之間,老闆對員工,都可以用語言來樹人,成就人。但若對語言無心,小至引起誤會,大可拆毀、傷人。在這世界上被子彈射殺的人不少,但被言語摧毀的人更多。語言的威力絕對大過武器;我們是用恩慈的語言建造,還是用惡毒言語摧毀,會造成很不一樣的世界。


然而語言的形成,是靠學習來累積。除了生活中耳濡目染,就靠閱讀來汲取更精煉的語言。閱讀愈廣泛,所得的字彙愈多,我們這個人就愈豐富。俗語說:「腹有詩書氣自華」,正是此意。如何能不吸引我們成為一名悅讀之人呢?

 

閱讀,可以豐富我們的人生


喜歡閱讀的原因可能有許多,有人用閱讀來對人生作跳躍式的了解,也有人用閱讀來解決人生問題。有人用閱讀來臥遊人生,也有人用閱讀來慶祝生命中的喜悅。有人用閱讀來欣賞生命中的美,也有人用閱讀來了解人性,走過歷史,重溫回憶。


所以,閱讀是豐富我們人生的一種方式。我們很幸運,出了校門後,走到一個生命階段,可以不用為考試苦讀,也不用為功名掃讀,我們可以讓閱讀單純地回歸只是閱讀,只為享受和自我成長而讀,真正得著閱讀的最大樂趣!

 

為何閱讀文學呢?


然而,為何要讀文學?是啊!現代市面上的出版品常讓人眼花撩亂,多得讓人手軟,為何還要讀文學作品呢?是否太有點不食人間煙火,太風花雪月?


這探討要回溯到:文學是如何產生?又和基督信仰有什麼關係?


有時愈思考愈覺我們的神真的很有趣,尤其對於某些穿衣、吃飯等生存需要之外的創造,到底所為何來?不知我們有沒有想過?神除了給人工作生存能力,為何還要給人唱歌的能力?像我的兒子四、五歲時,每天吃飽睡足後,就會躺在床上,自己打開錄音機,敞開了喉嚨唱呀唱,手腳還要隨著韻律不停擺動。不禁讓人癡想:神造人,除了給他打獵謀生的技術,為何還要賜人唱歌的能力?是對生命歡慶的表達?還是感情的自然流露?


畫畫呢?神又為何讓人有畫畫能力?女兒很小時,一學會握筆,便開始不斷地畫,用色彩、線條表現她腦中對人世的觀察。她畫中人常一個大頭,沒有身體,兩隻手從兩隻耳朵裡跑出來,兩隻腳則直直由頭往下伸。整張圖裡她最大,十足自我中心的世界觀,極為稚拙有趣。


讀她畫,形同讀她的內心世界,令人再次驚異神為何給人畫畫能力?像在法國一個洞穴裡發現史前三十萬年的人在牆上所做的畫,是為記錄所見所想嗎?還是對這世界作一種回應?


文學呢?我想文學就像唱歌和畫畫,也是一種藝術表述。它的存在,也是一種生命的記錄,是對這世界的一種回應,也是對生命歡慶的表達,或是一種感情的自然流露。


回頭看我們的神,祂不只重功用性,還更看重美感與藝術性。由神創造的奇珍異花與千奇百獸看來,我們的神在藝術上並不省事,反倒極為「講究」。在出埃及記中,神曉喻摩西建會幕,便交待所有的會幕幔子、祭壇、法櫃,與一切器具,皆要找有智慧、能做各樣工,即從事藝術設計的「巧匠」,不只在建造上具功用性,尚要添加繡花、鑲金與雕飾,務要做得「榮耀、華美」(參考出埃及記26-31章)。


這榮耀、華美,是在心靈上的感染力。文學在美上的感染力,甚至震撼力,常常要比開口見喉、直接說理還要來得深遠。西方常比喻文學欣賞,是去赴「一場野宴」,每個人都帶道菜,那道菜便是我們自身生命的豐富。我們是用自己的豐富,來解讀作者的豐富,作者則用自己深淵內裡的經驗,來和讀者的深淵響應(參考詩篇42:7)。


所以文學是神所賜的美感、幻想力與理性的結晶。為了幫助人治理全地,也成為傳遞祂啟示的管道。

 

文學是心靈的紓解


相信很多人都經 歷過,面對生活的庸庸碌碌,閱讀就成了一種解脫。從生活中脫軌一個或數個小時,在一個自己現實生活裡永遠不可能去的世界,或遨遊、或倘佯,那是一種心靈的釋放。


在閱讀中,當我們讀到作者表達出我們表達不出的感受,為我們說不清的處境或經驗賦予具體的形狀時,奇妙地,瞬間內裡情緒會得到化解或昇華。好像終於了解,那一片生命中的混濁,原來是屬於生存的焦慮;一生所尋覓的生命意義,原來是出於自我心靈的殘缺。從作者文字中讀到對自己生命的解讀,是心靈裡的一大抒解。


或者什麼大意義都沒有,閱讀文學只是單純地享受一個好故事,欣賞文字中語言的美,咀嚼字、詞、音、義不同的排列組合所產生的奇妙效果,也是莫大的心靈滿足。

 

文學幫助我們認識世界、文化和時代


在文學裡,不同作者可以提供我們不同的角度來了解世界、文化和時代。像諾貝爾獎得主奈波爾(V.S.Naipaul)寫《幽黯國度》,可以讀到一個成長在西方的印度人,回到印度所觀察到的印度文化。他儼然代表我們在西方的眼光,看印度就像一個「幽黯國度」。


2006年諾貝爾獎得主奧罕‧帕慕克(Orhan Pamuk)寫《我的名字叫紅》,則是描寫16世紀鄂圖曼帝國的宗教、政治和藝術興亡史,全發生在東西文明的橋樑伊斯坦堡這一地點。另一位非洲白裔諾貝爾獎得主柯慈(Coetzee),則著墨於非洲大陸歐洲白人和當地土著之間所發生的種種糾紛,正是帝國主義白人給當地土著帶來屈辱。但故事中的主線,卻是白人從當地人受到屈辱,反應後殖民文化的深刻問題。


早期中國鹿橋的《未央歌》、王藍的《藍與黑》、紀剛的《滾滾遼河》,都可以把我們帶到一個特定的戰亂時代。近代白先勇的《臺北人》,則揭露在臺北的一個沒落貴族文化。


近期大陸余秋雨寫的《文化苦旅》,則是從中國歷史角度解讀大陸各個文化地點的深層文化曲折。還有許多寫文革、寫傷痕的作品如《活著》、《棋王、樹王、孩子王》等,則幫助中國人了解文化大革命這一代所走過的苦難。


當然,我們也知道文學作家並非人類學家,也非歷史學者或社會工作者,但他們的成熟是在一個特定的時空裡。他們的寫作也涵蓋許多閱讀研究或資料蒐集,再加上作家特有的觀察入微,對社會事件會反覆謹慎分析、辯證,對周身環境會賦予細膩詮釋,如此種種,皆可幫助我們對所處的時代和環境有新的洞察。


我們需要更認識這個世界和文化,才能知道如何傳達神的愛給這個世界。由閱讀中,我們更能看清自己的位置和角色。

 

文學為我們定義自我,也提煉自我


在閱讀故事時,最重要的不是我們讀到主角發生了什麼事?而是主角在遭遇中「看」到什麼?學到什麼?有什麼轉變?因為當我們閱讀時,常會和一部好作品中的某個人物認同,認同這角色的掙扎與選擇,也學習他看世界和面對世界的方式。


所以在認同角色裡,我們常可挖掘出一點關於自我的新洞察。也是在閱讀中,可以定義自我,也可琢磨自我,使自我變得更為精緻(define and refine)。


像《紅樓夢》這本書裡多少人物,你會與誰認同呢?那多愁善感的林妹妹?還是溫柔識大體的薛寶釵?是喜歡吃胭脂的賈寶玉?還是機關算盡精明幹練的鳳姊?或是甘草人物劉姥姥?


金庸武俠《射鵰英雄傳》和《神雕俠侶》呢?有人自覺像不食人間煙火的小龍女,有人自認為是學各門奇招的楊過。也有人認為像聰明伶俐的黃蓉,有人像傻呼呼但武功高強的郭靖。


《綠野仙蹤》則是另一種版本的「天路歷程」。故事中有個小女孩桃樂絲,被一陣大風吹到一個陌生地方。她想盡辦法在找回家的路,路上碰到一些很具代表性的角色,而這些角色具體而微地刻劃出幾種人類最常見的弱點:缺少一顆心的鐵人;缺乏智慧的稻草人;望似兇猛、實為沒膽的獅子。


讀這故事,會不斷看見自己與身邊人或似鐵人、或似稻草人、或似獅子,不是有心沒膽,便是有膽無識。我們都在這尋求神聖的天路歷程上,不斷摸索心靈家鄉的路。我們也正似這三者,以己之長,補人之短,彼此不斷扶持,才能走到目的地。


至於聖經,則是藉各種文體呈現各種人性枷鎖。不論是舊約的大衛、約伯、約拿,或新約的彼得、約翰、保羅等,各有性情軟弱與行為乖離之處,許多人讀聖經會看到自己,身上有一根刺,或我真是苦啊,想行善而不能,惡卻極易跑出。在其中我們讀到不管人如何軟弱,神對人的愛卻永遠不懈不棄,且長相跟隨,不斷地挽回。


所以我們藉閱讀來汲取別人的智慧,借鏡別人的經驗,同時認識自我,也更新自我。

 

文學呈現價值觀、理想,並提升心靈


閱讀文學,可以幫助我們接觸超越自我的世界,擴大對這世界的視野,進而拓深我們的內在。尤其好的文學作品,多半會提供一種看世界的方式,這角度是和作者的價值觀、世界觀有關,包括信仰、道德、哲學、政治等。


文學的影響力也實不可低估,深具爭議性。美國因一部《黑奴籲天錄》掀起南北戰爭;毛澤東據說因喜歡《水滸傳》而贊成造反有理。1995年奧克拉荷馬州的爆炸案,是因著一本教導讀者如何製作炸藥的小說;臺灣曾有一度許多年輕人自殺,也是因著一本由日本傳過去的自殺書。


所以,愈是有影響力的作品,我們愈要學習在閱讀中問:是這樣嗎?這樣正確嗎?所有的學習都來自發問,波赫士說:「懷疑,是最大的恩寵。」


面對書中所呈現的理念和價值觀,不要百分之百接收,要學習慎思明辨,然後汲取好的價值觀或信仰觀,成為自我的一部分。

 

許一個閱讀的一生


一個愛書的人,會時時手不釋卷。但或因生活忙碌,或因無瑕安靜閱讀,有時必須勉力而為。許多人不禁感嘆:「讀書?喔,那是我年輕時候的事了,我大學時很喜歡文學,但現在⋯⋯。」這是許多人到中年的精神困境。


如果書本是我們靈魂的糧食,如果孔子說「三日不讀書,面目可憎」有幾分真實,那麼,在中年的我們現不知是處在怎樣一種靈魂飢渴狀態?也不知外表已是怎樣一種面目可憎?


也許,我們可以許一個閱讀的一日,清醒時候能每天讀上十頁,說實在,這份量並不算重。有些字句可以稍稍咀嚼,有些思想也可慢慢沉澱。到了上床時分闔眼,至少有十頁的文字蝴蝶在你夢中翩翩起舞。


也許,我們可以許一個閱讀的一年。每天讀十頁,一個月扣掉幾天休息忙碌他事,也可讀到兩百多頁,那就是一本書。如果一個月能讀一本書,一年就有十二本書裝在肚子裡。一打書,那也是不得了的生命份量了。


也許,我們可以許一個閱讀的一生,如果按照聖經,我們都至少可以活到七十歲,現如果正屬中年,餘生保守估計也可讀上兩、三百本書了。如果這兩、三百本書又皆是好書、本本值得一讀,那你這個人就很可觀了,眼界寬、腹笥廣,言之有物,出口成章,活得顯然很有份量。


最重要的是,讀下去的東西,別人搶不走,偷不了。當眾人皆睡,你獨醒,身邊即使沒有濟慈在《孤獨》一詩中所說的,親切可談的純潔心靈相伴,至少你還有一本書。書是你最好的生命伴侶,它不會背叛你,而且每次開卷好書,都會有益。盼我們每位基督徒都能成為一名悅讀者。

1. Jacques Ellul, The Humiliation of the Word, trans. Joyce Main Hanks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5).

 

 

作者小檔案

莫非,原名陳惠琬。十八歲由臺灣來美。曾任加州休斯飛機公司電腦工程師六年,後專事寫作。現定居洛杉機。曾著有散文《不小心,我撿到了天堂》,與小說《六個女人的畫像》、《殘顏》、《愛在驀然回首處》等書。是標準的書癡,生活在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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