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說故事,說生命故事

 

文/林敏雯

 

故事是生命的記錄,是有血有肉、有靈有體的真理,是「道成肉身」。

 

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佈道家葛理翰牧師(Dr. Billy Graham,又譯葛培理),於2013年11月,為慶祝九十五大壽,決定再次傳講神的救恩。只是地點不在可容納數萬人的巨型體育館,而在一般家庭的客廳。以電視轉播葛理翰佈道團所製作的系列影片,極可能成為他此生最後一次公開佈道。


如此具歷史價值與屬靈影響力的影片所包含的,不單是過去佈道會的剪輯,也有葛理翰坐在小木屋裡懇切談道,其中尚有極大分量是基督徒現身說出自己的故事,見證生命的改變。

 

▲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佈道家葛理翰牧師於2013年11月,為慶祝九十五大壽,選擇以影片故事來傳講福音信息。

 

為什麼不單單是一篇講章?


他是如此有力的傳道者,肯定能再說一篇震聾發聵的信息。然而他選擇以故事為渠道,作為講章的佐證,表達救恩的真實。


因為故事是生命的記錄,是有血有肉、有靈有體的真理,是「道成肉身」。


基督徒以語言、文字,或其他媒材傳道時,往往採取講章的方式,而非故事。解經正確、信仰純正的同時,「真理」便停留在「理」,卻失去了連結生命的「真」。


講章條理分明、訴諸理性,如探照燈直指人心貧乏與人性黑暗。縱使習慣於暗處的人,不見得願意冒險離開熟悉的環境,故事所描述的個人靈程足印,可以步步銜接為橋樑。無論是虛構或真實,重要的是不帶任何威脅或批判,邀請人踏踩,走向光明彼岸。


電影《教會》(The Mission)中,耶穌會傳教士上到峰頂,預備向南美原住民傳福音時,他首先從背包裡拿出的,居然不是聖經,而是一把笛子。當笛聲響起,一個個原本怒目相向的戰士,放下尖銳槍矛,領著傳教士進入部落。


信徒所說的故事,可成為那把化干戈為玉帛的笛子,吹奏出撫觸人心的笛聲。惟有讀者放下內裡的槍矛、盾牌,才有可能接受故事中蘊藏的「道」。

 

▲當笛聲響起,一個個原本怒目相向的戰士,紛紛放下尖銳槍矛,引領傳教士進入部落。電影《教會》(The Mission)一場景。

 

基督信仰特點之一,便是注重關係


當耶穌在曠野、在湖濱即席宣講神的道時,並非以高高在上的律法教師姿態出現;所選擇的內容與方式,亦迥異於法利賽人著重的詰屈聱牙、繁文縟節。祂再再強調關係─稱神為天父,稱門徒為朋友,選擇以貼近聽眾的比喻來描述天國。


這一個個「極短篇」─有人物、情節、衝突、結果。耶穌取材自人們熟悉的事物、場景、關係:芥菜種、婚宴、主與僕、父與子……,好讓聽者覺得這就是針對他個人的故事。


為什麼祂能講出精彩的故事?面對聽眾時,耶穌首先看出他們的需要,也因此發出由衷的憐憫。祂多麼盼望這些仍在死蔭黑暗裡的百姓,能早日認出真光?藉由這些短篇故事,耶穌引起聽眾對天國的好奇和嚮往,一步步吸引當時的以色列民,及至今天的我們,更進一步探究天國的道。


無可否認的,精簡的語彙背後飽含深意。讓一代代信徒與非信徒在查考、討論並反覆思索中,越發清楚認識真理。

 

誠實面對掙扎


用生命故事傳述信仰,正是文字人衷心的期許。


是否也能期待信徒以文字、電影、繪畫,以及各樣創意表達方式,說出親切又耐人尋味的故事,讓讀者、聽者、觀者,也能把自己的處境與心思投射其中?是否能在傳遞信仰溫馨的同時,激盪對真理的尋問?


這也是《神國雜誌》企編、資深文字人簡海蘭對自己的期許。從多年寫作與編輯的經驗中,她體會出好故事的力道,在於把蘊含的信息不著痕跡呈現,由讀者自己讀出深意。

 

▲簡海蘭2013年新書《我的故事,我的歌》。


她以影片《阿米什的恩典》(Amish Grace, 2010)為例。「饒恕」是基督徒常掛在口頭的辭彙,然而難道這只是一道命令、一個動作,或者一段過程?簡海蘭看完這部影片表示,她更明白饒恕的真諦。


劇中一對阿米什夫妻在女兒及許多同學被槍殺後,丈夫表示願意原諒兇手,妻子卻在「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由不得我」中不斷掙扎。縱使她順從丈夫接受輔導,依舊無法除去心中的痛與恨。影片誠實面對複雜的情緒糾結,沒有輕易放過軟弱、不光采的心路歷程,而直接進入「得勝的生活」。對於有類似經歷的觀眾來說,實在心有戚戚焉。

 

▲《阿米什的恩典》誠實面對複雜的情緒糾結,沒有輕易放過軟弱、不光采的心路歷程,而直接進入「得勝的生活」。


簡海蘭亦引用另一部影片《濃情巧克力》(Chocolat, 2000)中的一個場景。片中神父在復活節的彌撒宣講的,居然不是主耶穌榮耀復活與升天,而是祂降世為人,住在我們中間,歷經諸般苦痛。正因了解凡夫俗子的掙扎,憐恤世人的不完全,祂能成為大祭司,為我們代求。當信息中坦承人的不完全,正是需要救贖的指標。

 

說出專屬自己的故事


當然一篇好故事,亦無需避諱正面談信仰,甚至引用經文。美國少兒文學中頗負盛名的小說《時間的皺紋》(A Wrinkle in Time),作者蘭歌(Madeleine L' Engle, 1918-2007)整段引用詩篇,卻一點不讓人覺得沉重,反而成為故事中角色穿梭星際的絕佳註腳。


獲2004年普立茲獎的小說《遺愛基列》(Gilead),更是以兩位牧師家庭為主軸。文中插入一段有關「預定論」的討論,目的不在於闡揚哪家學派的說法才是正確的,而是表露一個與天堂看似無份的浪子,也有渴慕救贖的時刻,也會希冀看到一線希望。


這兩本書的讀者群,並不侷限於基督徒。蘭歌所著包括《時間的皺紋》一書的奇幻小說系列,更是自1962年出版以來,幾代人傳閱不休的經典之作。這兩個故事吸引人之處,不僅在於文字精煉優美,更是對人性的凝視與呈現。尤其是在正直的主角身上顯露猶疑,在軟弱的主角身上表現剛強。


其實這不僅是人性的真實面,也是救贖的意義。沒有人能靠自己達到完美,也沒有人壞到極點,無法挽回。對信息接受者而言,或許就在這些不完全的人身上,看見自己,也看見希望。


一代文學宗師魯益師(C. S. Lewis, 1898-1963)所著《納尼亞傳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在奇幻故事中投射聖經真理─基督受難與復活、新天新地等。他是為了傳遞基督教信息而寫出這些故事嗎?根據他本人的說法,這些故事只是故事,從起初一幕人羊撐傘走在雪地中的影像,以想像力漸漸發展出來的。只因為信仰是他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環,無法從心思意念間斷然區隔,才在字裡行間飽含信仰的主題與象徵。

 

▲魯益師的《納尼亞傳奇》,是從人羊撐傘走在雪地中的影像,藉由想像力發展出的故事。


有人會問牧者們花多少時間準備一篇講章,或問作者們花多少時間寫一篇文章。多麼困難的計算!真正坐在書桌前,把思緒化成文字的鐘點數,或許可以算得出。然而在動筆前,牧者和作者還需要閱讀與思考的時間,從生活體驗中汲取教訓,甚至累積了數十載對人生、對真理的洞察。


對基督徒來說,或寫或說、或畫或演,每一個故事,都可能得用一輩子來完成。所走過的掙扎與探索、恐懼與欣慰,都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不見得每次都是光榮得勝的結局,卻都有救贖的光照在生命不美與不足之處,這是每個信徒都能說出的,專屬自己的獨特故事。


基督徒作家莫非曾說:「因此我想提醒,再提醒,不要讓使命綁架了你的筆,也不要讓文字脫離你的靈魂,因為言為心聲,文字的姿態,就是靈魂的姿態。」

 

無論我們選擇以何種方式,「以生命說故事,說生命故事」,該是我們嘗試要做的事!

 

 

作者小檔案:
林敏雯,投身文字事奉,專注寫作與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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