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倫」比擬神的商榷

 

文/殷穎

 

▲由舊約到新約,我們看到神向人顯示的面相:首為「君臣」。創世記第一、二章先點出天地萬物的創造者,後來逐漸顯示神為天父。

 

神道成肉身直接介入「人倫」中,
是為要使人明白神的心意,成就救恩,
但不等於神變成人……

 

此文初稿曾請神學家于中旻博士過目,他表示今天一般人恐怕對「人倫」不太了解,宜先稍作解釋。博士所言有理。其實,「人倫」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講人際關係及做人的道理;人以家為中心,由此發展出宗族關係及其他關係。


《論語》〈微子〉的「言中倫」,及《禮祭統》的「天祭有十倫焉」,註謂:「倫,猶義也。義,猶理也。」《孟子》〈離婁〉篇云:「察於人倫」,註:「倫,序也。」序就是道理,察人倫就是認識人事的道理,談「人倫」就是講人的本分、類別、親疏等,所謂長幼有序,男女有別,親疏有制,人與人相處之道,也就是所謂的「倫常」。

 

從聖經看「人倫」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知、仁、勇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第二十章)這是儒家的五倫,也是中國乃至普世的倫常架構。人在這五種基本關係中生存綿衍,這五種關係,就是人倫的規範,凡人都無法脫離而存在。


人倫關係,多半建立於無法取代的血緣。中國五倫中,父子、夫婦與昆弟出於血統倫常,君臣與朋友則屬於政治與社會的倫常,親疏互有不同。概括言之,人倫最基本的條件,建於夫婦關係,然後才有父子、昆弟等族類繁衍,正如神在創造人之後,向第一對夫婦宣示:「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世記1:28)


人倫最基本的要素,是出於男女兩性結合;先有夫婦,才有親子與兄弟等其他人倫關係,這是神自己設立、顛撲不破的法則。世人都脫離不了此一法則,甚至可以延續到陰間(參考路加福音十六章19至31節,財主在陰間仍然關懷他五個弟兄)。


由血統與文化鑄成的這個顛撲不破的倫常現象,雖因言語、種族與地區而有細微的差異,但大致都在相同概念之下發展。當神施行拯救時,也循此倫常渠道進入人間。由舊約到新約,我們看到神向人顯示的面相:首為「君臣」。創世記第一、二章先點出創造者、受造者的關係,後來逐漸顯示神為天父。


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由君臣發展到父子,在舊約中啟示並不多,只有少數記載(參考歷代志上29:10;詩篇68:5,89:26;以賽亞書9:6,64:8;耶利米書3:19,31:9;瑪拉基書2:10)。新約中提到神為父,或基督以神為父的經文則不勝枚舉,自耶穌降生以後,天父與父的觀念更普及人心。


人倫的夫婦關係,是人最基礎的關係。聖經對夫婦之義也頗有著墨,首先出現在雅歌(也稱所羅門之歌);描述男女愛情,深深觸及人倫中第三倫的內涵。神學家多半以「寓言法」解讀此書,即雅歌第一至三章解釋為「基督與教會相愛」,第八章為「教會對基督之愛」。到了新約,基督預表新郎(參考馬太福音9:15,25:1-13);教會預表新婦(參考約翰福音3:29;啟示錄18:23,19:7,21:9,22:17)。


至於朋友關係,聖經也有提及。舊約時代,神曾稱摩西與亞伯拉罕為朋友(參考出埃及記33:11;以賽亞書41:8)。但到新約,基督降世為人,進而成為替人捨命的朋友(參考約翰福音15:13-15;雅各書2:23)。如此以人倫關係說明人神關係便十分明確,也確定了人對神的認知,隱然形成以「人倫」擬神,出於想像的模糊概念。譬如當人想到「三位一體」(Trinity)聖父、聖子、聖靈的關係時,無形中便會以人倫關係去比擬。

 

以「人倫」比擬神的謬誤


由於神人之間距離遙不可及,人神差異更無法想像,神要臨在人間,便必須使人了解,所以才以道成肉身方式降臨人間,拉近神與人的距離,而有所謂的「擬人論」或「神人同形說」(Anthropomorphism),但這只是神向人臨在的一種方式,並非神真正的形像。主曾說:「神是個靈」(參考約翰福音4:24),人不能以固定形像模擬神。但神臨在於人,有時候也可用人的形像顯現,因此以西結書一章26節中,先知提到:「有彷彿人的形狀」,應為最早擬人論之發端者。


「在他們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寶座的形像,彷彿藍寶石;在寶座形像以上有彷彿人的形狀。我見從祂腰以上有彷彿光耀的精金,周圍都有火的形狀;又見從祂腰以下有彷彿火的形狀,周圍也有光輝。下雨的日子,雲中虹的形狀怎樣,周圍光輝的形狀也是怎樣。這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我一看見就俯伏在地,又聽見一位說話的聲音。」(以西結書1:26-28)


但希臘哲學家塞諾芬尼(Xenophanes, 570-475 B.C.)及猶太教、回教等學者均不贊同「擬人論」說法,認為不應以人的形像或心靈比擬全能的神。而實際上,人從未真正見過神,以賽亞先知所看見的僅為神的衣裳(參考以賽亞6:1),摩西也只能看見神的背(參考出埃及記33:20-23),而非神的全貌。


神在舊約時代向人顯現時,多藉自然的力量,如火、閃電與地震(列王記上十九章神向先知以利亞顯現);神真正向人正式顯示,則是藉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參考約翰福音1:18)。所有「擬人論」皆為人的想像,用以落實人對神的形像虛擬的期望。

 

▲人進入天國後不再嫁娶,父子、夫婦關係均隨之消失。因此,用人倫關係所設想的一切涉及神的論述與思維,均為謬妄。


人由血統(參考約翰福音1:13)衍生出人倫關係,自然而然被挪用來比擬「三位一體」真神的關係,從而造成嚴重的誤導。即使教會公認的「三位一體」教義,若仔細品味,也隱約投射了一些人倫況味。


「三位一體」教義,最早成形於主後第三世紀,到主後第八世紀,已為當時教會確認並接受。西元1054年,希臘教會與羅馬天主教分裂,希臘教會正式定名為「東方使徒正統大公聖教會」(Holy Orthodox Catholic Apostolic Eastern Church)。分裂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兩個教會對〈尼西亞信經〉的「我信聖靈」部分有不同意見,羅馬天主教的〈尼西亞信經〉中關於聖靈部分為:「從父和子而出」,但希臘教會反對加上「和子」的字樣,這說明希臘正教以父為最高權威,其次為子,再其次為聖靈。這樣便將「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形成高低順位,有先後次序,將聖父尊為最高級。這樣的情況除教義解釋外,應多多少少受人倫中父子觀念影響,隱然以人倫關係加以詮釋。


聖經中關於神的代名詞,一律用男性的他(He),因此米開朗基羅在梵諦岡教堂屋頂上描繪的壁畫《神創造亞當》,便是一位有鬍鬚的老人。但近代教會女權主義高漲,竟提出了異議;認為神也應為女性,主張也可稱神為她(She);這是將神專為人傳承繁衍而設計的兩性,反射回創造主身上,實在是大不敬。


神原本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1:26應指人的性情),但人卻反過來主張「將神擬人論」:神可以「聽」、可以「看」、可以「行走」等。當然,神道成肉身直接介入「人倫」,是為了使人明白神的心意,成就救恩,但不等於神變成人。神雖創造萬物(包括人)卻超乎萬物之上;神創造時空,卻超越時空限制;神是個靈,是超然的存在,不能被綁在「人倫」中。

 

人誤會了神


由使徒時代開始,歷代教會經多次會議所議決的「三大信經」(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與亞他那修信經)均有其必要,可以綜合扼要說明人的信仰。但真正論及「三位一體」真神的位格、屬性與作為等,人只能由聖經中,神主動啟示的部分來認知與確信。


關於「三位一體」排列的先後次序,人不應妄言置喙。人與神相比何其藐小,人為受造者,神為創造主,受造之人豈可對創造主妄加評論,更不能以人倫觀念強加於神。嚴格說來,這是一種褻瀆與不敬。但人在這樣設想時,根本忘記神為超越存在,神並不在人倫之中。基督道成肉身時,雖一度介入人倫世界,但當祂完成救贖任務,復活升天之後,便回復真神本位,人不能再以人倫關係來看待基督。若繼續堅持「擬人論」的虛構論點,想得太多,走得太遠,便成為狹隘的「以人擬神論」了。


另有一具體例證可以說明。路加福音中「撒都該人辯駁復活之事」,主與撒都該人的對話: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有幾個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第二個、第三個也娶過他;那七個人都娶過他,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後來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路加福音20:27-38)

 

由這段對話可知,以人倫觀點強加於神的錯誤何等嚴重。人由兩性婚姻所建立的人倫關係,設想有一天到了天國,仍會有男女關係,便會產生種種疑惑。基督在此明確透露:人進入天國後,要立刻改變並失去男女性別。五倫中如男女夫婦之義一旦失去,其餘的人倫關係便會產生骨牌效應,跟著倒下。

 

所以36節說人「不能再死,與天使一樣(中性),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人不再嫁娶,人倫中的父子、夫婦關係均將隨之消失。此為一翻天覆地的大改變,是今世之人不能想像的。既是如此,人還能以人倫思想去揣想神嗎?屆時人與神之間只有一種關係:人皆為神的兒子(沒有男女)。因此,用人倫關係所設想的一切涉及神的論述與思維,均為謬妄。人在時空中所有的思維模式,完全不能適用於天國,更談不到妄申「神倫」了。神可以「人倫」的方式向人宣示祂的大愛,但人卻不可用人的倫常關係妄加於神的位格。

 

 

作者小檔案

殷穎牧師,酷愛文學、大自然及謳歌創造主的文字工作者,也是編輯人、出版人及傳播工作者。曾任教會新聞周刊企編及社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人與行政主管,並牧養教會二十餘載。著有《歸回田園》、《心靈的苦杯與饗宴》、《石頭的誘惑》、《耶穌的腳印》、《十字架下的沉思》等多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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