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事奉省思】

精神貴族到平民

 

文/莫非

 

 

最近常在思考概念和真實的差別。概念是腦中勾劃的意念,真實則是從抽象到具體,賦予血肉生命的實踐。


對大部分作者來說,恐怕處理概念,會比處理現實要擅長得多。我們處理生命的方式常是用文字,進入人世則用一枝筆來開路。紅塵中種種屬於小我的愛恨情仇,我們活得尖銳,痛得扎心。但任何和大我有關的愛或犧牲,則紙上談兵多過用生命實踐。和生命有關的象徵、比喻或形容詞,可以丟得很鮮活、很濃烈,但真要在生活裡體現時,則會發現中國人那句:「百無一用是書生」,還真有點道理。


常看到書生的困境是,筆下大氣,但個性靦腆;胸懷豪放,做起事來卻沒有一點概念而覺得寸步難行。對常在文字中倘佯的我們,最擅長在腦中佈局,指點江山,創作筆下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故事。

 


也許對非文字人可能很難理解,讀和寫所帶來的豐富滿足,不可匹敵,因為文字世界本身自成一個宇宙。一篇篇文章好比一場場獨白,抒發了自己,也挑旺了讀者。和讀者與其他作者的對話所激發的張力和腦力激盪,更使現實人生的種種都顯得蒼白無力。


這也造成一個作者的養成過程,常常牽涉到朝夕與書香為伴,日日作文字琢磨和思想鍛練。如此打造出來的,是一個又一個的「精神貴族」,越來越走向自我,孤芳自賞,努力維持一個冰清玉潔的自我宇宙。然而,作者的危機也就在此。基督徒作者的危機,更在此!


也許,有些人和我一樣是半路出家,前半生不知自己可以寫,生活裡也有了些許歷練,不缺生存技能,尚不到百無一用的地步。但我要點出的是,喜歡文字的走向,很容易會走向自我,甚至自戀。所謂藝術家氣質,就是惟我獨尊,才能談得上風格,但也因此對人、對愛,會有某些方面的殘障。


早期得到文字呼召時,我眼中只看到自己的這枝筆要如何為神磨利,為神所用。那時候在文字世界裡衝鋒陷陣,也在廣播演講裡為神發聲,但生活裡人際關係減到最少。每次去那時的母會主日敬拜,就形同女兒回娘家,可以享受休息,從未被要求做什麼服事。那時不知,如此的被保護與環境,其實也是一種「閉門造車」,是生命裡的一種侷限。


後來被差出來植堂,好像出嫁的女兒,什麼都要自己上場,洗手作羹湯了。十年來在教會裡作管家、作僕人的磨練,把我從雲端給拖到地上。有一次情人節,全部小組的孩子都放在我們家,然後所有夫婦都去約會,只留下我和先生招呼孩子。一屋子小學年齡的小孩吵鬧穿梭,時間感覺特別漫長。熬了好久,才接到那頭電話說,因為是情人節,因為是不錯的餐館,所以他們還在排隊,尚未入座吃飯呢。掛了電話,心中冒出來的是,服事最小的真可以讓自己覺得很渺小。這真是謙卑的學習呀!

 

▲神徵召我們去服事更廣的對象。


這些年來的教會服事,可以說從作一隻「文化中的金絲雀」(我一場文化講座的名字),被降成地上的老母雞;從貴族變平民,進入教會弟兄姊妹的生活,而且是深入,扯開家暴的手,包裹他們的傷口,聆聽他們的怨和苦,而且每叫必到。神在操練我這個書生,在神國裡不要只動筆,不動手;不要只談概念,沒有行動。


想來神覺得這樣還不夠,現又徵召我服事創文機構,而且服事的對象更廣,更多的機會要自我突破。比如說,到處遊走傳遞文字事奉異象。在異地裡,臺上、臺下都要和不同的人建立聯繫;在電郵裡再跟進,帶領不同的學生。可以想像嗎?廣結善「緣」和我這種閒雲野鶴的本性會有多少衝突?牽涉到很多的放下自我,謙卑學習。重要的是,不能有太多的「我」。


有沒有掙扎?當然有。初被徵召出來演講時,就次次問:為什麼是我?應該寫的,為什麼要講?但因是神的託付,只好順服地學習。後來便學會不問了,只學習。有時叫苦,但至少分得清楚,是自己的功課還沒有學會,而非為什麼是我?(好像有多倒楣!)


也想問所有拿筆的基督徒作者,神有沒有給你們託付呢?我們服事的對象,到底是自己筆下的文字?還是神國裡的文字事奉?還是,基督徒作者的生命?想過嗎?

 

▲神國度裡的文字事奉=基督徒作者的生命。


當我們唱〈人們需要主〉(People Need the Lord)那首詩歌時,對傳福音,相信我們都無異議。但如果把人們換成作者呢?我們對其他作者或習作者有負擔嗎?我們會有這樣的感動:得作者應如得魚嗎?


我們辦文字營會時,真正在乎的是這些學生的靈魂,是否可以被神得著?就因為我們服事的不是一個概念,而是這一張又一張的臉。我們要和他們有生命上的感染,老師和學生的關係,同工和其他作者的關係,都不應該只停留在文字切磋,而是更多的生命影響。


當我們參與不同文學場合(不管文學會議或網上),認識不同作者,甚至去指認誰是基督徒作者時,我們對他們有個人的負擔嗎?我們在乎他們的生命有沒有被神得著,或被神使用嗎?


那首歌若改成〈作家需要主〉(Writers Need the Lord),難道就不成立?還是作者更需要神,更需要神來整頓他們生命,指引他們的筆?


中國人說「文人相輕」,基督徒作者一定要打敗這個定語,我們要在主裡相扶持。世人的不信,不能廢掉我們神的信實。一般文人的孤芳自賞,也不能廢掉我們基督徒作者當有的愛。世人看到我們,知道我們是基督徒,是因著愛。即使是寫作領域,這也是個真理。


世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作者,不是因著我們的偉大著作,漂亮文字,或有生命訊息的文章,而是因著愛,也只能是愛。沒有愛,沒有對作者的關心,文字所寫的一切便皆惘然。

 

盼我們每個「從天上降到地下」的,都能在主裡有顆願意的心,真誠開放自己的生命,為神使用。

 

 

作者小檔案

莫非,現為創世紀文字培訓書苑主任。本文已收錄於她的新著《在永世裡拋擲一個身影》(宇宙光,2012)一書中。十八歲由臺灣赴美,曾任加州休斯飛機公司電腦工程師六年,後專事寫作,現定居洛杉磯。著有散文《不小心,我撿到了天堂》,與小說《六個女人的畫像》、《殘顏》等書。是標準的書癡,生活在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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