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家庭】

情人的眼光

 

文/林立元、徐玉仙

 

 

一對新人郎才女貌,情意綿綿,令人羨慕。兩年後,丈夫開始嫌妻子健忘。一天,他們趕著去參加宴會,上車前才發現妻子又把鑰匙鎖在車裡。這回,丈夫著實忍不住了,指著妻子喊:「我真不明白,像妳這麼漂亮的女人,為什麼這麼蠢?實在想不通,當初怎麼會跟妳結婚的!」妻子立即頂回去:「這有什麼想不通的?當初你娶我,就是因為我漂亮,而我嫁給你,正是因為我蠢!」


其實,真正健忘的是這位丈夫,他忘了,當初自己是多麼欣賞、愛慕他的妻子;他忘了,結婚那天是如何輕撫著她的雙手,深情款款地凝視她的雙眼,緊張又興奮地唸出婚約;他更忘了,那創立婚姻的上帝對夫妻的美意─這也正是我們的問題。


主耶穌在答覆可否離婚的問題時,祂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參考馬太福音十九章4∼5節)讓我們回到「起初」去想想你怎麼「看」你的配偶,你是以人的眼光,還是以上帝的眼光來看對方呢?你的眼光決定了你的反應,你的反應影響了你的婚姻;你的眼光正是關鍵所在。

 

愛情對焦1 看對方是人

─有上帝形像的人。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一章26節)


一樣東西看久了就不再希奇,好比結婚戒指,新婚時可能一見它就觸景生情;現在呢?恐怕成了一只不想戴又不好意思不戴的東西!一個人被看久了也會貶值,因為是用人的眼光看。惟有當你學會了以上帝的眼光來看配偶,才能看出他/她原是上帝的特殊創造,是一位你當尊重的人!所以,下次你又想批評、挖苦對方時,先到上帝面前來,求祂矯正你的眼光,直到你認清楚了,無論配偶有什麼缺點,他/她仍是上帝所創造的人。這新的眼光必能改變你的反應!

 

愛情對焦2 看對方是女人/男人

─與你不同性別的人。


「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一章27節)


你的配偶是異性,當然會跟你大不同。妻子可能會每月一次跟丈夫鬧情緒;丈夫可能會在妻子頭髮燙了三天後,才注意到她好像有些不一樣。按人的眼光,這真是豈有此理!按上帝的眼光,這是理所當然!這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改進,而是說你先接納對方是異性,是上帝的精心傑作,你們倆是各有所長,相輔相成。惟有用這個眼光,才能叫你們真正的彼此欣賞。

 

愛情對焦3 看對方是愛人
─是你當全心全意來愛的配偶。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二章24節)


你的配偶是與你終身結合的人,也是跟你最親密的人。可惜我們太容易忘記這特殊的身分和關係。事情忙了,你的情人就成了你的佣人,隨你使喚;有了孩子,作了父母,就忘了你們仍是夫妻;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日久就開始無情;難怪有人呼籲,願天下「眷屬」都成為「有情人!」你們倆既成為一體,就當追求身、心、靈的合一。用時間和她談心,花心思跟他約會。珍惜你們這特殊的關係,培養你們所獨有的愛情,因為你們是上帝所配合的。

 

愛情對焦4 看對方是罪人
─上帝已經赦免的罪人。


「耶和華上帝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創世記三章9節)


第一對夫妻得罪上帝後,所有的關係都受到損害,人的罪性成了不可否認的事實。這罪性的特徵之一,就是只見人錯不見己過,這又是眼光的問題。若以上帝的眼光來看,你就明白兩件事:我們都是罪人,你沒資格作別人的審判官;上帝的恩大過你的罪,只要你向祂承認、悔改,就必蒙赦,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你我成就的大恩!「你在那裡?」─這不是地點的問題,而是關係的問題。與上帝和好,才能跟人和睦。下次你的配偶若做錯事,得罪你,先到上帝面前為自己、為對方禱告,讓上帝赦免之恩臨到你們,讓祂饒恕的愛充滿你們!

 

 

 

作者小檔案

林立元:來自臺灣,著重成人教育及婚姻家庭事工,目前於不同地方從事教導、培訓、編寫教材等。
徐玉仙:來自香港,著重兒童教育及婚姻家庭事工,目前於德州的曉士頓西區中國教會任兒童事工傳道。
夫妻兩人在教會開辦「蒙福家庭」課程已屆九年,共分五個系列,一方面建立基督徒夫妻和家庭關係,另一方面亦是接觸非基督徒家庭的橋樑。兩人有一對雙胞胎女兒,現在是大學四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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