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愛「偶像」了!如何是好?
——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
文/李懷文
華人文化中的人倫結構包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之「五倫」關係;政治家兼經濟學家李國鼎先生應邀在中國社會學社年會中演講,提出了「新六倫」的主張,也就是「群己」、「群與我」的關係(資訊來源:http://blog.udn.com/niennien1234/7700886;https://baike.baidu.com/item/第六倫)。
然而,隨著時代的推移,現今網路潮流中,我們只要常在網路中「遊走、行動、聯繫」,不難發現在「五倫」中的「朋友」及「新六倫」的「群己、群我」關係之餘,又多了一圈關係群——「網友」。
而在千層圈似的「網友群」中,還有一圈的「友群」若隱若現於一些公開的「非主流角落」——「偶像明星與粉絲」(暫稱「偶粉」關係),又延伸出「粉絲與粉絲」(暫稱「粉友」關係),不知可歸類於第幾倫,暫且納入「新六倫」之下,酌稱——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
所謂的「偶像明星」,可包含影視界工作者(如演員、歌手、導演、舞者、模特兒等)、體育健將(如棒球員、足球員、籃球員等)、政經界名人(如元首、傑出領導等)及各行各業常曝光於媒體的公眾人物(如料理界達人、新聞界名嘴等),隨著網路可運用的媒體資源增多,他們一旦處於高曝光率中,其底下、背後所能引來的「粉絲」就會是數以萬計的大群。
「網路潮」之「偶粉倫理」,可從何說起呢?這是現代生活中「特殊文化」中的「特殊關係」。
基於筆者近年來關注影視文化對生活文化的影響,姑且以「影視界藝人」的「偶像明星」及「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真人所經歷過的真事舉例,試著從鍾情反應、追星行動、被吸引的因素、倚賴的程度,觀察、感受、理解「粉」對「偶」、「粉」對「粉」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粉」對「偶」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從剎那間的鍾情反應,可感受那份愛意——
小安經過電視機,一瞥閃過,倏地回頭,杏眼圓睜,旋即盯著螢光幕,目不轉睛地看著MTV音樂節目,「好帥哦!」嘴型從下撇漸漸上揚,彎成橫的括弧……
小萊走進一家影音店,一排一排地逛著、看著,信步走到雜誌陳列架,「咦……」發現熟悉的面容,「有專刊啊?」迅即抽起一本,一頁一頁翻開,「呵……帥……這張好酷……」
小汀翻開報紙,急速掃視影視版每一欄……每一格……「演唱會?台北!」隨即湊近眼前,屏氣凝神地讀著每一顆字:「啊……真的要來台北!」快樂潮如海嘯般從心底噴出,「啊……啊……哈哈哈!感謝主!」
「毒舌?不會啊!那是專業好嗎?」小白看著節目,一邊對著節目中人說話:「對,要專業就要受訓練……要敬業!」
夜晚,小可安靜地觀賞連續劇,「好優雅……眼神的戲好細膩哦……」結束後,關上電視,心中繼續迴旋著:「他怎麼能一下子好帥,一下子又好可愛,受傷了還能讓我疼惜……」
小涵跟家人有一搭沒一搭地看著連續劇,只是驚見「他」在殺敵的情節中「那股殺氣」……就被吸引了……
粉絲對偶像的直覺熱愛常是不可「理喻」、難以解說清楚的。
從追星行動,可感受熱情不斷延燒的威力——
小安、小萊、小汀都經歷過買照片、海報、刊物、找報紙訊息。
小汀還加入粉絲話題網站、追訊息、追演唱會、追VCD、追電視、追電影。
小白更是隨著錄影地點到處跑,追簽書會、生日會、握手會。
小可、小涵是幾乎天天守在電腦前,加入粉絲社群,追各類視頻:電視、電影、話題……
她們的「偶像」各有不同身分,有歌手、演員、音樂製作人、選秀評審。
若要問:「什麼時機,或是什麼因素,妳會被他吸引?」理由則大同小異——
小安是因高中課業繁重,覺得很悶的時候;小萊、小汀、小白都是在開始工作後,一段時日覺得很煩躁,工作上遇瓶頸,沒有成就感,人際關係不理想,感到苦悶,沒耐心;這種節骨眼,第一個吸引她們目光的就是明星帥氣的外表!他們的專業表現(如演技、台風等)就會是尾隨而來的第二波吸引力。
小可和小涵對所欣賞的明星,還會因明星個人的品格、際遇、特殊話題而生出疼惜、敬佩、好奇和憐憫之情。
歸納起來,「被偶像吸引的時機、因素」多是在自己「困頓」時,發現可以分散壓力、投射「嚮往之情」的對象。
太喜愛了怎麼辦?
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是一家姊妹,各有各的「偶像」。
但是,她們自己還有個「身分」——基督徒。
既然是基督徒,應該多多少少受過關於「偶像」的聖經教育。舊約聖經出埃及記二十章2至5節記載道:「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所謂「偶像」,就是在我們心中超過上帝在我們心中地位、分量的任何人、事、物,也就是當我們生活、工作中判斷行事為人的準則過度倚賴那些人、事、物,超過仰望、信靠上帝時,那些人、事、物就是「偶像」。
這些「偶像原則」,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都知道啊!但問題是,心裡真的很喜歡「他們」怎麼辦?認識她們的家人、朋友不同時間會叮唸:
「整天看這些……」
「吼~崇拜偶像哦……」
「別走火入魔哦……」
她們怎麼處理對「偶像」的情感呢?
如何平衡地與「偶像」相處?
小安、小萊是把對「偶像」的掛念帶入祈禱中,求上帝看顧他。
小汀偶爾會在自己安靜時呢喃著:「天父,我知道祢不喜歡人拜偶像,對不起。但是我真的很喜歡他,怎麼辦呢?求祢幫助我不要花太多時間在這位明星上,有沒有比追星更高一層意義的做法,可以讓我不致流於只是追星?」
「為他禱告,也關心他所處的環境」的意念浮現在小汀腦海。於是,小汀不僅為所愛的明星祈求健康、安全,還延伸為他們常合作的夥伴禱告。
小白、小可、小涵更推而廣之,為明星們所處的演藝圈禱告。
對待「偶像」的態度
多年來,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身歷其境及多方觀察,也在「真的很喜歡那些明星」的熱情及幾乎每天都會禱告的關懷中理出一些心得,約略歸納而分享於下——
一、明星們(包括影視界工作者、體育健將、政經界名人、各行各業的公眾人物等)只是「被當作」偶像,但終究只是人,不是神。
二、他們一直被公司、媒體、粉絲拱上「男神、女神」的「神壇」,其實對他們並不好,會引發後續的危機——長久高處不勝寒的寂寞、壓力也可能會釀出身心靈的病症,罹患憂(抑)鬱症的明星不在少數。
三、既然是人,一定有身為人的軟弱時刻,與其不著邊際地擔心,不如為他祈禱每天出入平安、身心靈健康。
四、既然這麼喜歡他,一定常常關注他的動態,可以把關於他的訊息當作禱告事項。為他禱告的同時,也等於相對地提醒自己:將他視為一位朋友,把他交託給上帝,才是真的把他當一般人的尋常方法。
五、愛他也要保護他,學習不隨八卦起舞、不亂傳流言。
六、有時也想想他有什麼優缺點。正面的品格,可學習;不好的言行,就要保留了,也正好顯明他真的是普通人。
「粉」對「粉」的關係及相處模式
最容易在平日生活中聚集的是網路社群。
有些粉絲專門為其擁戴的偶像架設精緻的網站,網站中還有主責的站長及協助的版主。那就是粉絲互動、盡情發表對偶像熱愛的園地,有些網站直接稱「家族」,拉近粉絲之間的親近感;小汀和小白都經歷過,時常參與其中。
近年來,網路社群多偏向在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微博(Weibo)等設粉絲團專頁,有些是粉絲組成的,有些是明星自己工作室或經紀公司安設的,對發布新訊有即時、快速的效果;小可、小涵都時常遊走其間。
此外,還有演唱會,小汀奔赴過;簽書會、生日會、握手會,小白參加過;頒獎盛典(金馬獎等),小可曾被粉友相邀過,但小可沒赴約,只是在家裡守著電視機。
在眾多粉絲及不同群組中,偶爾會出現「似友實敵」或「似敵又友」的不定感。
小汀憶述——
我曾因好奇心點入「另一家族」的網頁中,後來感受到被「冷漠」對待,有點難受。
心得:有些粉絲內聚力超緊密,相對的排外性也超強,「冷對待」也如同一種「冷霸凌」。
小涵想起一段——
我見過社群留言板「熱鬧非凡」的火藥味,有「真粉絲」的正常熱愛語,有「分手女友方粉絲」的嗆罵聲,有「分手女友方粉絲」與「正在交往女友方粉絲」的互相叫陣聲,也有「真粉絲」跳出來力挺、維護偶像的爭辯語……
心得:真值得為「偶像私生活」爭吵到這種地步嗎?對他有何益處?若真覺得是不同「陣營」,不加入就是了,為什麼還要進入「別人家族」中嗆罵、叫陣、對吵?
但是,在小汀、小白、小可、小涵與粉友社群互動的次數比例中,以上三情境也不過是微乎其微的幾次,多數時日還是熱情居多。在人海茫茫的網際網路中,這些粉友也是另一群「近鄰」。
大多數粉友基於熱愛同一位偶像,彼此會為「竟是因為他才認識彼此」而生出「有緣千里來相會」的情誼,總會有幾位「訊息鼻」很尖的「鐵粉」先得到從各管道而來的訊息、照片、影劇連結,再傳遞分享給粉友們,收到的粉友在這種時刻必能呼應一句話:遠親不如「近鄰」。
有時也能從分享的照片、日誌、留言知道彼此的生活動態、遇到難處的心情,有些還會基於關懷,分享處事妙方、健康常識、情緒管理法等等,以至於在粉友中還能多幾位「生活老師」,這一點確實是新六倫「網路潮」之「粉友倫理」中最美的一層關係。
誰作「偶、粉」的鄰舍、和平大使?
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可從影視界工作者延伸至體育健將、政經界名人及各行各業的公眾人物,以及他們各方的「眾粉絲」。
身為「某明星的粉」又為基督徒者,你我至少還有聖經教導為原則、有上帝可以禱告交託,能拿捏如何平衡地與「偶像」相處;而還不認識上帝又根本不懂聖經教導的其他粉友,當他們真把偶像當「神」,整天的思想、情緒全仰賴其「男神、女神」時;不懂禱告,自然也沒有被疏導的機會時;很容易隨八卦起舞、迷失在流言中時;一味溺愛偶像,偶像有壞榜樣也學時……
誰作他們的「鄰舍」去關懷、幫助他們呢?
「愛偶像」的族群,大部分的家人、朋友對他們「愛偶像」的反應、行為多半會覺得不值得一提,或當作茶餘飯後的笑話,或任他們去瘋,甚或嗤之以鼻時。看不過去的人也可能只是說教式地斥責一番,但是,罵者話語無法治本,聽者行為依然故我,於是更容易被撇在茶餘飯後,說說嘴而已。
常與「同家族、同陣營的粉友」互動又是基督徒的你,是否意識到自己是最能明白、理解他們「為何這麼愛他」的其中一名?是否看到這也是一種特別的位分?因為沒有別人比你更有對他們的「同理心」,願不願意伸出關懷的手「扶他們一把」?
我們不能要求身為「偶像」者當如何與粉絲相處,也不能強求其他粉絲都要與我為友,但我們,可從禱告起步,帶出我們可行的關懷法。
關懷「粉友」的禱告方向
一、每天出入平安、身體健康。
二、多方關注他們信仰、靈魂的狀況。
三、求主透過自己賜下恩福給他們。
四、求主賜智慧、靈巧的言語,幫助自己有親身的見證,疏導他們不要過度倚賴「偶像」。
五、態度上,藉著喜歡同一位「偶像明星」,也會認識一些粉友,平日也可以互相關懷;對於「別人家的偶像」也要尊重,各家粉絲之間不比較、不對嗆。
「愛偶像」的族群,大部分的家人、朋友已不太能了解他們「愛偶像」的那份情,更不太能想像或理解他們跟粉友之間會有什麼恩怨情仇,即使和家人講講和某粉友有點過節,家人能做的也許只是勸阻:「不要再跟他互動了。不要加他為好友不就好了?」禱告?又不認識對方,犯得著為對方花時間、心神禱告嗎?
小可在這方面有點生活小見證——
我因沒參與粉友邀約的盛會,後來在社群中有一位怪我沒參與,我理性上知道沒關係,心底情緒還是受點影響……後來我為此事禱告。雖然我完全不知對方是什麼樣的生活、工作,但我仍盡量以自己能想到的情況,求上帝看顧粉友的生活、工作……
又幾個月後,我因另一件事,竟然從私訊中收到對方捎過來的信文!我感受到她是在傳輸「友情」給我……我感謝上帝之後,也回應她:謝謝妳!
見證:上帝竟然會接收我為「遠方不認識之粉友」的禱告,祂看見了我和她之間的小摩擦,知道我的小情緒,祂竟顧念、垂聽這在生活中屬於「小角落」的禱告,也在我不知如何是好的層面下,就這樣「被緩解」了……
尾聲,也是緣起
原本一直不太能決定該不該寫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躊躇了好一陣子,後來是因新聞報導中層出不窮的事件成為「臨門一腳」——
某幾位縣市長候選人和粉絲之間那份濃烈得說不清楚的情感,粉絲與粉絲之間、同陣營與異陣營之間頻頻爆出「真粉」、「假粉」、「敵軍粉疑似混入」等的口水戰、網軍戰,我不由得意識到:這些事……我不陌生,似曾相識,我都經歷過!
只是我沒有「政治界偶像」的「偶粉相處經歷」,我有的是在影視界方面的,但就是因人性、情感、行為模式、互動方式或多或少相近,我在禱告中問上帝:「我可以寫嗎?」也求上帝帶著我書寫,於是乎有了此篇的分享,一句一句,都盼望在藉著在影視界方面「偶粉相處經歷」的同理心描述經歷過的心得,取代說教。
我經歷過的心得?
你若想問:我為什麼這麼清楚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的經歷?我是她們的貼身記者嗎?還是與她們朝夕相處的輔導呢?
若我說:小安、小萊、小汀、小白、小可、小涵,全部都是我自己,您相信嗎?
小安是高中時期的我;自小萊、小汀到小白,全是開始工作以後,不同年齡段的我;小可、小涵則是近三年來的我。上述的所有小故事,全部是三十多年來我的「追星小故事」;上帝並沒有一直拿十誡壓著我;我所整理出的心得,全部是我在禱告中、默想時,我和上帝的對話。上帝才是聆聽我心聲又幫助我理出頭緒、情緒的「貼心輔導」。
而我正是基於能明白、理解「同家族、同陣營的粉友」對「偶像」的愛、熱、情、愁,也有與粉友互動的經歷,願意以「同理心」角度坦白、陳述出來。
拋磚引玉——
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表演界、體育界、政經界、各業界都適用。
你心目中的「偶像明星」,不管是表演界工作者、體育健將、政經界名人或各行各業的公眾人物,盼望身為「某明星的粉」又為基督徒者的你我,能在新六倫「網路潮」之「偶粉倫理」中,作他們的「鄰舍」及眾多家族、陣營之間的和平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