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期:關懷牧者退休理財規劃

【宗派篇】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

 

文‧圖片提供/陳志宏

 

 

人類平均壽命不斷增長,從退休到死亡的年數節節上升,以致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養老金額也越來越龐大。現代人生育子女越來越少,老年時倚賴兒女金錢資助的額度也相對縮減,無形中自己預備養老金的需求越發提高。隨著社會、經濟各方面的發展,退休制度也越來越普及,教會也不能自外於整個社會的整體發展趨勢。妥善訂立教牧人員退休辦法便成為一項重要的課題。

 

因應生態變遷,創新改革


臺灣信義會2014年剛好成立六十周年,設立傳道人的退休制度可分為三階段進展─

 

1955至1988年


這個階段沒有退休制度可言。教會建立初期,經濟能力有限,教會努力的目標是建堂、自立自養,沒有餘力去考慮傳道人的需要;那時絕大部分傳道人年輕力壯,離退休的日子還早,而且整個臺灣社會還處於年老應由兒女奉養的觀念與社會氛圍,一般人也不怎麼關注要為退休後的生活事先預作預備。

 

1989至1990年代末


臺灣信義會擬定了《退休教牧人員生活補助辦法》,其精神是仿照軍公教人員的退休制度,按事奉年資的長短,每月給予退休傳道人生活補助費(月退制)。另外在臺北縣永和市蓋了十六戶宿舍供退休牧者居住。這在當年的臺灣教會算是前瞻性的作為,於1990年代發揮了美好的功能,其優點主要有兩方面:


1.提供退休牧者基本生活的照顧,表達對他們過去事奉的肯定與尊重,這是一件美事。早年臺灣教會的牧者為神及教會擺上了他們青春、最精華的歲月,但教會對傳道人的生活供給非常有限,維持生活都很辛苦,遑論買房子、儲存退休金?


2.因為退休後的生活有一定的經濟來源,且有相關法規的約束,年老牧者比較容易屆齡退休,交棒給較年輕的傳道人,教會可以維持一定程度的新陳代謝,不至於為了擔心沒有收入而堅持不退休,造成堂會的困擾。

 

▲臺灣信義會總會辦公室裡的漂亮臺灣地圖上標示出分布在各城市的信義會教會。作者手持該會的標誌旗幟上寫著:「高舉基督,廣傳福音」,並期許該會立足臺灣,放眼世界。

 

這個退休制度雖然有優點,在過去的年代也發揮一定程度的功效,但其最大的困難是月退制對總會而言的經濟負擔太重。剛開始實施時,臺灣銀行定期存款的利息還有7%,堂會每年為傳道人提撥的退休準備金靠著利息的增加尚可勉強支應,但這些年銀行利率一路下滑,每年1%的利息聊勝於無。再加上現代人平均壽命較長,過去為每位傳道同工所存的退休準備金,遠不及他被主接回天家前按月給付他的金額,其差額需要從其他財源大力挹注才能夠維持。


早期臺灣信義會的傳道人不多,又有廿年的斷層,即使如此,此制度實行十幾年後已經造成總會嚴重的財務負擔,如果繼續實施,從2015年開始一波新的退休潮將使得總會的財務瀕臨破產,屆時總會及傳道同工兩方面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虧損。

 

2000年代初期


有些同工意識到上述問題的嚴重性,開始提議要探討研究。筆者那時剛成為總會議事會的一員,也受邀參與此研究小組,可惜小組開了一、兩次會後就無疾而終,卻讓筆者埋下關注此問題的種子。


2005年筆者擔任總會的總幹事,便參與「退休金管理委員會」著手研議,經過十數次大大小小的會議反覆溝通、討論及修正,一年多後,正逢臺灣勞工退休金(勞退)舊制與新制轉化的一刻,終於在2006年大幅度完成了臺灣信義會傳道人退休制度的修訂。

 

保本VS.投資,慎重抉擇


新的制度考慮到現代人平均壽命不斷提高,希望維持退休後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保障。不過最大的改革是將承擔此責任的單位由總會移轉至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所提供的年金保險有保本型與投資型,保本型比較沒有風險,但退休時,每月可以領回的金額相對減少。


投資型必須自行承擔投資的風險,然而,若投資得宜,每年投入相同的退休金有較好的收益,屆時每月可以領回的金額相對增多。議事會最後決議是採用投資型保單,但是我們擇選專業理財顧問,根據他們提供投資標的的建議,若年度報酬率高於銀行定存的1.5%,投資顧問才開始按收益的比例收取顧問費用。


臺灣信義會是個宗派的教會,教會又分為堂會及總會。我們的制度為:堂會每年提撥傳道人一個月的薪津作為退休準備金,這個月的薪津原則上放在保險公司的投資型年金(若傳道人不希望冒風險,可以自行選擇存放於銀行的定期存款戶頭)。另外,總會每年則按傳道人的職級(牧師、教師、傳道)提撥定額的退休準備金到銀行個人定期存款戶頭。


退休金分為兩部分儲存,一部分存放於銀行,特性是風險低,不過一般而言收益也較低。銀行儲金於退休時一次提領,但若有需要也可在退休時轉為保險年金商品。另一部分則鼓勵投入投資型的年金,雖然可能有些風險,不過預期收益較高。投資型年金退休時可選擇一次提領或按月給付。

 

公平兼顧需要,精神呈現


退休金提撥有兩個來源,堂會提撥一個月的薪水,總會提撥則是定額。制度設計的精神在於兼顧公平性及需要性。臺灣信義會傳道人的薪津制度設計是按照婚姻狀況、子女數、職稱、神學訓練的學位及年資而定( 有些堂會則因著城鄉差距及教會的財務狀況而調高或調低給傳道同工的薪津)。


若總會提撥也依照堂會給傳道人的薪津,那退休金的累積就多者恆多,少者恆少,但一個人的基本需求差距不大,所以這對在鄉村型、會友人數少的教會事奉的傳道人而言,他們所得到的退休給付就會偏低。但若連堂會的提撥也是定額,那麼這個數字的訂定就非常困難,因為訂太高,有些堂會負擔不起;訂太低,退休金的儲存就不足。


這對在都會型教會牧會的傳道人就有些不公平,因為照其會友平均生活水平而言,堂會是可以提供較高的退休準備金,而將來其退休後可能住在都市,生活消費也是較高的,同樣的退休給付生活起來會很吃力。所以堂會的提撥隨個人薪津而定,因堂會給的薪津是符合堂會能力的;而總會提撥採用定額制,可收平衡城鄉差距之效。


傳道人規劃退休,自己與教會都有當盡的責任,所以我們鼓勵傳道人多存一些錢到投資型年金的個人戶頭中,這樣投入的資金多,相對累積的收益也多。

 

▲1990年代,臺灣信義會曾於臺北縣永和市蓋了十六戶宿舍供退休牧者居住,在當年的臺灣教會這是前瞻性的創舉,發揮了美好的功能。

 

安享退休之樂,有屋可住


除了每個月的生活所需,住宿及醫療費用是退休後另外兩項不可忽視的需求。有關住宿,臺灣信義會早期建了十六戶退休牧者宿舍,也發揮了一定功效,但是面臨兩大困境,一是傳道人平均壽命增長,住上二、三十年時有所見,總會沒有財力不斷營建新宿舍。


二是傳道人牧養的教會分佈臺灣各地,退休後若必須遷居到永和的退休宿舍,離開了熟悉的生活圈,對他們而言不盡然是理想的選擇。所以從1998年開始,我們訂定了《教牧人員購置自用住宅貸款辦法》,提供低利貸款,鼓勵傳道人自行購屋,目標是讓傳道人退休後在自己喜愛之地有屋可住。


醫療費用對年長者而言是極沉重的經濟負擔,由於臺灣實施全民健保制度,大幅度降低了退休牧者的醫療費用支出。我們在這方面就不須投入心血設計制度,惟一提供的助益是:傳道人退休後若有意願,可以繼續加入總會的團保,當生病時就可以享有醫療費用的給付(健保還是有一定的自付額度)。在一些沒有全民健保的國家,醫療保險在傳道人退休制度的設計中,應該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

 

▲簡樸寧馨的退休牧者宿舍一隅。

 

耶和華以勒神,完全交託


有關如何供給傳道人生活需要的原則,聖經中有教導,也存在著一些張力:


1.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是應當的(參考哥林多前書9:3-14)
2.有時為了不用盡傳福音的權柄,寧可不接受教會的供應(參考哥林多前書9: 15-18)
3.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提摩太前書 5:17)
4.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書 6:6)
5.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在現代社會中,工價包括了退休準備金,臺灣信義會按照從神來的感動,集思廣益,衷誠籌劃。另一方面,信徒也應受到教導:那善於教導、管理又勞苦事奉神的忠僕當受加倍的敬奉。然而,傳道人若是主動為自己爭取優厚的生活供應與退休待遇,可能會陷入倚靠無定錢財的危險。


最理想的狀況是由信徒領袖們自行決定傳道人的待遇,而以「盡力給予神的忠僕最好的」為念。最後,不論信徒領袖們作了什麼決定,傳道人都應存著知足的心歡喜接受,因為我們倚靠的是那厚賜百物的神,退休後生活的安全感是建立在神身上,而非退休金的多寡上。

 

 

作者小檔案

陳志宏牧師,1994年按牧。2008年7月至2014年6月曾任臺灣信義會監督,現任臺灣信義會附設道聲出版社社長及神學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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