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乎?俗乎?誰說了算?
文╱蘇文安
教會圍牆,是否界定聖俗之別?到底何謂「聖」?何謂「俗」?誰說了算?四個場景,四度省思,告訴我們:若基督徒將生活二元化為「屬靈的」與「屬世的」,將潛藏多少危險!―讓我們試著從聖經全面教義來尋索答案。
場景1 賓州蘭卡斯特城
農莊大院中,雞在飛、狗在叫、貓在跑、馬在吃草。身著黑衣,戴著寬邊帽和白頭巾的小男孩小女孩,奔逐嬉戲。古樸屋舍的煙囪冒出炊煙縷縷,群鳥掠過天際。鄉道上蹄聲嘚嘚,黑帽黑褲藍衣蓄鬍的阿米什(Amish)男人,駕著方方正正的黑色馬車,悠然朝家園而去。絢爛晚霞下,一長串來自各處各方、紅綠金銀白各色各樣的大小汽車,無可奈何地跟在馬車後面,以不到十哩的時速緩緩前進。
「真實世界」的現代人,遇到「世外桃源」的慢節奏,竟是如此無奈與難耐。別忘了,汽車裡這些頻頻看錶的人,可都是自願花錢花時間來觀光探奇的呢!
省思一:是聖是俗,非關外在
主的兒女是否「分別為聖」,必定跟吃甚麼、穿甚麼、住甚麼、用甚麼有關嗎?難道一定要離群索居,或復古懷舊到足以成為觀光探奇標的,才夠屬靈嗎?昔年施洗約翰住在曠野,吃蝗蟲野蜜、穿駱駝毛的衣服;耶穌卻常住民宅,穿著跟當時民眾相似,有時更接受邀宴或自己與門徒舉行晚宴,享用豐盛飲食。
以外在有形的細節來操練敬虔態度,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有益。例如教小孩或初信者禱告時閉目合掌,又如全家在餐館吃飯時公開低頭禱告,或參加主日敬拜時穿著整潔端莊等。
然而,若習慣性地一味以外在觀感判斷是否「分別為聖」,不免本末倒置。是否合乎「聖徒體統」,不但會因國家、民族、地域有所不同,甚至對同一位敬虔愛主的人、同一個追求聖潔的教會來說,也會因環境、心態、時代的轉移而有所改變。所以,才有「當德國姊妹將啤酒當茶喝時,美國姊妹因她們的『墮落』而流淚祈禱,弄糊了臉上濃妝」這樣的描述。
因此「分別為聖」最恆久、最可靠的標準,應是憑著清潔的良心,從聖經中領受真理的亮光,信靠順服。
正如彼得前書3章15節所教導:「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阿米什人在衣著和生活型態上,從現實世界分別出來。這是聖俗之分的惟一標準嗎?
場景2 芝加哥郊外,格蘭岱崗公路上
禮拜天從教會回家途中,偉明偏過頭和妻子麗馨對望了一眼,示意「妳問吧!」這對夫妻都為四歲的兒子恩恩剛才的舉動大惑不解。
麗馨正要回頭問恩恩:「你為甚麼在禮拜堂門口向裡面鞠躬呢?」話還沒出口,看似昏昏欲睡的恩恩忽然直起身來,皺著小眉頭憂心忡忡地問:「禮拜堂裡面都開燈和暖氣了嗎?要不然主耶穌會感覺好黑好冷喔!」
偉明和麗馨先是失聲而笑,隨即又不約而同地搖了搖頭。兩人心中浮現一連串問題:我們到底做了、教了甚麼?兒童主日學到底上了甚麼?以至於這個從滿月起就在教會出入的孩子,居然以為主耶穌只住在禮拜堂,而且一個禮拜才見祂一次面?
省思二:強分聖俗,錯亂虛假
某教會停車場出口一側,豎著一塊大牌子:「你現在正要進入宣教工場!」
多麼有力的提醒啊!基督徒的主戰場,不在教會圍牆內,而在家庭、學校、公司、社區中。在教會受造就得裝備,為要「出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而非單單享受查經聽道、敬拜讚美、彼此關懷之樂。
某主日在教堂門口,招待同工對叼著香菸的慕道友說:「朋友,這是聖殿,不能抽菸。」一旁的長老對同工說:「弟兄,你應當對他說,聖殿正在冒煙!」沒錯,並不是進到禮拜堂,我們才成為「聖」。使我們稱義成聖的,不是地點,而是內在於生命的主耶穌。
可曾聽過基督徒將生活二元化―「屬靈的」與「屬世的」?凡與教會相關的活動,如關懷、探訪、禱告、讀經、小組、主日敬拜等,才是屬靈,其他都是屬世。於是你我或有意或不知不覺間,成了兩面人。
在與基督徒相處的場合,表現得敬虔、莊重、謙和(當然也有偽裝久了過於疲憊,最後連在教會中也「按捺不住」的情況)。在路上開車橫衝直撞、在商場信口開河、寫研究報告灌水剽竊、對配偶兒女譏刺怒駡、背地裡對牧長同工論斷定罪……卻彷彿理所當然。聖俗二元的觀念成了偽善的生活型態,對自己、對兒女、對未信主親友,皆有極大殺傷力。
願彼得前書1章15節的警戒:「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提醒你我作個全天候、全時間的基督門徒!
場景3 19世紀末丹麥小鎮,古老民宅的盛宴席上
極品雪莉海龜湯、鵝肝松露鵪鶉煲、糖漬櫻桃蘭姆糕、干邑白蘭地咖啡……一道道赴席者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嚐所未嚐的經典法式美食,擺在精緻閃亮的餐具中,端上布置優雅的長桌,讓12位老先生老太太迫不及待地把食物送進口中。在刀叉盤碗清脆碰撞聲裡,其中11位不時互望,以眼神彼此提醒:不可脫口讚歎這出神入化的廚藝。
在吞咽品咂的空檔,偶爾可以聽見含糊地呢喃著諸如「拒絕享樂對我們的靈命有益」之類的言語。只有那位非屬同一小教會的老將軍,不知情地用大量最強烈生動的形容詞,不住口地歌頌這一席超凡佳餚,弄得同席者尷尬萬分。
這是1987年獲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芭比的盛宴》(Babette’s Feast)中的場景。那群極端保守的老信徒,恪守已過世數十年的老牧師教導,高舉清心寡慾、拒絕一切舒適享受。在盛情難卻、不得不參加隱姓埋名多年的名廚芭比的饗宴時,便相約「假裝我們從來沒有味覺,絕對不說出任何與吃喝有關的話,以免有損聖潔。」問題是這頓「盛餐」實為人間極品,要忍住嘖嘖稱奇簡直是一大酷刑,形成了「既吃得感動莫名,又得拼死不讚一語」的奇特張力。
諷刺的是,這批老信徒大半輩子恩怨糾纏,其實早已貌合神離,彼此猶如刺蝟般,動輒鋼毛直豎、針鋒相對……
▲電影《芭比的盛宴》提醒:當敬虔成為生命內涵,任何手所做之工,豈非皆為聖?
(圖片來源:https://formationreimagined.org/movie/babettes-feast/)
省思三:心若屬主,全人皆聖
保羅於哥林多前書教導:「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真正將生命主權交給主的人,就不需要在每日的生活細節上,為聖俗之辨而緊張兮兮。將心歸主,常存良善的動機和心志,則食衣住行育樂皆聖。偶爾仍會犯錯,但隨時有聖靈光照,得以日日更新而變化。
反之,若只維持敬虔外貌,卻無敬虔實意,豈非就像表裡不一的法利賽人?看似「聖」得不得了,其實骨子裡求虛榮、爭權位、圖私利、耍心機,「俗」不可耐!
基督徒的休閒娛樂,一定要到世界上尋找,接受錯誤價值觀與低俗道德標準的洗腦?為甚麼不能在基督徒所製作的產品、所策劃的活動中,玩得盡興?
為甚麼通俗文學作品可以讓包括基督徒在內的廣大讀者一口氣讀完,而許多所謂「基督教文字」卻讓人一讀就打瞌睡?
以敬虔為內涵的任何娛樂、文字、影藝、科技成品,包括餐點,就一定不能帶有任何「享受」?生命的創造主,是如此有創意,如此注重美觀精緻,你我又當如何如何敬虔地在手所做的任何工作,反映出這樣的特質?
若畫地自限、將影響力最大的傳媒、教育、體育、藝術、電影、文學等領域拱手讓給世俗,就怪不得許多人只把信仰當作死後上天堂的保險,和生活中嚴肅沉悶的例行公事,而不是安身立命之道,和今日人生之光了。
場景4 費城,賓州大學外公寓中
2005年,剛獲得法學碩士的黃奇葦正坐在書桌前寫見證,為該怎麼做中程及長程生涯規劃困擾著。一直自問:到底要接受加州的工作機會,還是留在東岸?―
我很清楚自己在賓大校區的事奉很有果效,也知道自己喜歡東岸勝過西岸,但實在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不知道祂要我繼續留下,或去別處?若要留下,在東岸能做甚麼?一時之間確實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難道要申請修讀一年只收一、兩個學生的賓大法學博士?我沒有事前規劃,會有機會嗎?
而加州的工作是我夢寐以求的,他們不只期待我負責法律事務,也希望培養我成為公司高階經理人。
我知道這將是生命中重大的抉擇,和牧師談了,也不斷禱告尋求上帝給我清楚指示。我不斷不斷地思量,不知怎麼的,一想到要去加州,心中便有很不平安的感覺;而想到留在費城,又強烈地感受到自己將面臨很多外來的試探⋯⋯
在與兩位禱告夥伴同心合意禱告後下了決心,是的,我做了和我勇往直前個性完全相反的決定—留下來申請法學博士!確信上帝與我同在,並不需要畏懼試探,祂會給我源源不絕的平安。
在此之前兩年才重新堅定信仰的黃奇葦,當時在賓大校園先鋒教會,與平均信主不到兩年的幾位小組長,服事國際學生,其中不少信主、受洗。幾位和她一起服事的同學,畢業後繼續服事。你能說奇葦當時的選擇,不是「聖」工嗎?
省思四:聖俗之分,不在職分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
「信徒皆祭司」,是許多基督徒接受的信念。遺憾的是,在實踐層面上,教會圈中以「全職」、「帶職」來區分「聖品」、「俗品」的情況,仍然普遍。不但信徒常以為自己做的是「世俗的行業」,連傳道人也以為只有在教會、福音機構全職,才是「聖職」。這樣的二分法,帶來甚麼影響?
有基督徒認為:「聖工需要擁有某些特殊資歷的人才能做」,怪不得多數信徒屬「啦啦隊」而非「球員」,「坐渡船」袖手看船夫使盡力氣操勞,而非齊心協力「划龍舟」。
自911之後,「無限戰爭」觀念興起,已沒有所謂「前線」、「後方」;戰爭很可能隨時就在身邊爆發。屬靈爭戰尤其如此,怎能不「人人皆兵」呢?
又如,誤以為全職傳道人既是聖職人員,就必須「聖潔無瑕」。怪不得多數牧者必須在信徒面前戴起面具、全副武裝,無法透明活出真我,也無法讓身邊的人看見軟弱而及時規勸提醒,以致一出事就不可收拾。
若說「像主耶穌就是『聖』」,那甚麼才算「像主耶穌」?就是「為羊捨命」。因此奇葦看自己為「小組牧人」:依據羊群需要做事業上的抉擇;為了更有效牧養,時時檢討調整自己的時間管理、金錢運用;學習如何又快又好地做菜,好款待組員。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2:21)是「聖」是「俗」,不在於薪水是否由教會付,而在於願不願意被基督寶血潔淨、讓自己合乎主用。
全職傳道人在福音總體戰中當然扮演重要角色。但是基督徒父母、子女、配偶、朋友、上司、屬下、老師、學生、醫師、員警、法官、律師、服務業者、藝人……又何嘗不能因為學效基督,在每天的生活中成為主「貴重的器皿」?
主耶穌成為完完全全的人,為要把人完完全全帶到天父面前。你我是否也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完完全全進入人群,成為像主耶穌的好牧人,使周圍的人得生命,並且得更豐盛的生命?
「道」(聖)成了「肉身」(俗),卻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聖)。有聖的生命、聖的性情,就能使腳掌所踏之地所到之處,和見證所接觸到的每塊心田,無論原本多「俗」,皆成為「聖」。在真理亮光中,「聖」不只是形容詞,更是生命影響力;「聖」不只讓我們面對環境、超越環境,更能讓我們創造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