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老闆解聘員工三問三省
文╱林豐樑
人才是組織中最重要的資產。不論是工商企業、事業機構或是政府單位都知道人才的重要,常常花了許多時間、金錢不斷設法尋找優秀人才,培養人才,選拔人才,留住人才;但是有時候因為內外環境的變化,或是員工個人的因素,老闆不得不解聘員工。
解聘員工這個問題常常令人感到為難,尤其是針對資深員工,彼此有多年情誼,一旦必須解聘,真不知道要把握什麼原則,採用什麼方法。身為基督徒的老闆,更是常常為了是否應該解聘員工深感困擾。
第一問:解聘的時機─我是否在神、在人面前存著無虧的良心?
有些基督徒老闆以為解聘甚至開除員工是不好的見證,因此一再縱容,溺愛員工,使得部分員工有恃無恐,投機取巧,工作不力,成效不彰。如此是非不分,賞罰不明,不僅影響整體士氣,好的人才也會相繼求去,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給團隊帶來莫大的損失與傷害。
身為老闆必須考慮整體的需要,要善待員工,也要維護組織的權益。不但要聘請優秀人才,知人善任,適才適性因應任務需要,調整組織。因此解聘員工也是老闆不可避免的責任。有時候,離職員工找到了新工作,發現如魚得水,大展長才。他回過頭來還感謝你推他一把,幫助他做了重要而正確的決定。
有些基督徒員工相信,因為他的老闆也是基督徒,所以不論他的工作表現如何,都應該不會被解雇,久而久之,養成他安於現狀,不求上進的習性。一旦內外環境發生變化,常常令他束手無措,怨天尤人。
殊不知聖經教導我們:「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提摩太前書6:2)
第二問:解聘的原則─我是否已經遵守「處世黃金律」?
主耶穌教導我們:「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
這是處理萬事的黃金律,在解聘員工這件事上,更是要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要存著慈悲憐憫的心,以恩慈相待。畢竟我們能夠同事,都是神的恩典,祂把我們聚在一起,有祂的美意;我們彼此會有主管、部屬的職分關係,也是神的恩賜,賜給我機會當老闆。如今面對這個決定,一定要公公平平地對待即將被解聘的人,因為知道我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參考歌羅西書4:1)。要以尊敬與尊榮相待,要待人有恩。要以溫柔的心對待他,避免傷害他的自尊心。要盡力維護他應得的權益,要考慮他的困難與需要。
第三問:解聘的關懷─我是否發揮牧人的心腸與職責?
基督徒的老闆應該要有牧人的心腸,平時就要深入了解員工,關懷員工,如同牧羊一樣。箴言二十七章23至24節:「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因為貲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
第一省:在解聘員工之前─我是否確實盡到老闆的職責?
1.我是否給他明確的職務要求?是否已用書面清楚具體表達我對他的期望?
2.我是否經常與他溝通,並在會後迅速以書面表達我對他不滿意的地方,要求限期改善?
3.我是否給他改進的機會?並且定期追踪考核,並作紀錄?
4.我是否考慮過有無可能調整他的職務,使他更加適才適所?
第二省:在解聘員工之時─我是否確實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1.人人都渴望被肯定與尊重,被解聘的人也是如此。老闆應該與人力資源部門密切配合,切實遵守公司規章與相關法律規定,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2.離職面談時,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堅定誠懇的態度,和緩有禮的口氣,口出恩言,以恩慈相待。
3.我通常與被解聘的員工彼此約法三章:
‧不要過河拆橋(Do not burn the bridge.)─世界很小,後會有期,要盡力維護彼此的關係。
‧不要背後中傷(Do not bad mouth.)─往事已矣,來者可追。彼此尊重,不要在背後說對方的壞話。
‧不要歸罪他人(Do not blame others.)─事出有因,要誠實面對,好聚好散。
第三省:在解聘員工之後─我是否與對方維繫良好互動關係?
我經常與離職員工保持聯絡,每季請他們吃飯,閒話家常,誠懇地請教他們對我個人與公司有何建議。畢竟他們曾經與我們同事一場,離職後更加旁觀者清,常常能夠提供逆耳忠言,使我獲益良多。
我的離職員工也有一些人幾年後重新歸隊,帶回來許多新的知識、技術和資訊、經驗,帶給我們很多貢獻。撫今追昔,真有說不盡的感謝。感謝神,感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