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期神國知行-關係 Knowledge & Practice

【屏鏡中的關係】5

關於饒恕不道歉的人

 

文/李文屏

 

 

七十個七次?

 

對面與我視頻的姊妹疲憊而無望,本來秀麗的眼睛因睡眠不足而泡腫,裡面更是毫無光彩。

 

「難道神真的要我無條件原諒他,七十個七次?」她問。與其說是問,更像是低低地自言自語。「他」,是強暴了她且毫無悔意,並仍然逍遙法外、春風得意的人。

 

多年來,這句問話已在她心裡起落無數次。起初是如驚雷響過她的靈魂,句尾有驚歎號加問號;後來如折翅的鷹、如傷鴿、如中箭的雁。

 

她曾帶著無法啟齒的內傷問牧師,是不是一定要原諒傷害自己的人。牧師給的回答:

 

「是的,在馬太福音18章22-23節,彼得問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夠嗎?』耶穌說:『我告訴你,不是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無數次的意思,即要一直原諒。原諒是毋庸置疑的。」

 

這怎麼可能做到?她如何原諒?對方還恐嚇她,如果讓人知道,就說是她主動的─ 他眾目矚望,而她這麼普通,若不是她主動,他怎會沾她?「妳要透露,我就能讓妳身敗名裂,家庭分崩離析。妳相信嗎?」他的恐嚇是在幾乎是優雅的微笑中傳遞的,令她毛骨悚然。

 

聖經也還說:「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於是,起初在問話後面支撐起驚歎號的力量也消失了。她的音量低下來,像聲歎息;她的生命在這重擔下日趨委頓。

 

原諒?還無條件?

 

聖經真要我們無條件原諒嗎?

 

假設被傷害後,原諒是無條件的,那麼「申冤」、「報應」這樣的詞是不是就不應出現在聖經中了?

 

可「申冤」、「報應」至少在聖經中分別出現84及91次。例如:
‧「那時,耶和華見沒有公平,就不喜悅⋯⋯祂必按人的行為報應。」(參考以賽亞書59:15-18)
‧「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參考羅馬書12:19)

 

而上帝對公義的強調更是振聾發聵: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參考阿摩司書5:7-24)

 

神如此看重公義與公平,這意味著做惡會有後果。「因為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

 

那麼如何原諒,才是合乎公義、公平的饒恕?

 

不同的饒恕

 

饒恕是教會最常見的話題之一,所引用的「七十個七次」及「饒恕人,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等經文似乎在說,不僅必須無條件饒恕人,而且是蒙神饒恕的前提。

 

有人牙縫抽氣說:不對呀,聖經教導的饒恕並不是無條件的,而是有前提的。例如:「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頭,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路加福音17:3-4)

 

那麼,是不是聖經自相矛盾?

 

在這些紛亂中,將饒恕話題理得較清者,是對施虐者較有研究的史蒂文‧特雷西 註。他將聖經中的饒恕分為三種:

 

1.            司法(Judicial)上的饒恕─上帝對罪人的饒恕,前提是罪人認罪悔改;
2.            心理(Psychological )上的饒恕─符合上帝心意,無需對方參與可以達成;
3.            關係(Relational)上的饒恕─有條件的饒恕,就是和好。

 

我們很容易把關於饒恕的不同經文如此歸類,例如:

 

1.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司法性饒恕;
2.            「七十個七次」(參考馬太福音18:22-23)─心理性饒恕;
3.            「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參考路加福音17:4)若是幾番努力對方仍然不悔改,就中斷現有關係(參考馬太福音18:15-17)─關係性饒恕。

 

這樣的分類法,為饒恕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考模式,看到聖經對饒恕教導的全面性,而非矛盾性。

 

有條件的饒恕

 

基督做事的法則是:「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基督徒做事的法則是:基督怎麼做,我們也怎麼做。

 

基督堅持司法和關係上饒恕人的條件性,故以自己的生命來滿足這一條件,成全神對人饒恕;又在十字架上做了心理上的無條件饒恕,就是為迫害祂的人祈求父的赦免。

 

有條件的司法性和關係性饒恕,這是公義在本質上的要求。沒有公義是對行惡者的偏心,就談不上真愛。而神是愛。

 

人與人的關係也如此,愛但有原則。施害者應該承擔其行為的自然後果,例如失去原有關係,甚至負法律責任。

 

追究責任和承擔後果往往能促使悔改的發生,讓生命得到改變和成長。如果施害者無需承擔其行為後果,或在未悔改的情況下,要求受害者與之和好,那就失去促使施害者悔改的動因,從而阻礙了悔改,甚至阻礙對其自身生命的重大反省,無法通向上帝的饒恕。

 

教會常見的錯誤,是在施害者尚未悔和改的情況下,就勸受害者進行關係性饒恕,讓施害者無需承受任何責任和後果,因而無需改變。這是混淆了「無條件的愛」與「無條件的關係」。無條件的關係往往無法健康維持,也違背公義的原則。

 

饒恕是為了痊癒

 

心理上的無條件饒恕,意味著哪怕對方不道歉,不悔改,也饒恕。這並非否定受傷的痛苦;相反,是欲得痊癒必須邁出的一步。

 

受到傷害後,無論是否啟動法律手段,是否終止已有的關係,在心理上,最終都需要通過饒恕才能好好向前走,就像斬斷鎖鏈才能往前邁步。

 

當然也可以選擇不饒恕。不饒恕的結果是:對方一直生活在你的意識或者潛意識裡,一直施展威力,每想起一次,就被傷害一次。如果說這個人在某時某地傷害了你,那麼不饒恕,意味著他/她傷害你的次數與你想起他/她的次數一樣多。

 

更荒謬的是,他/她是通過傷害你而獲得了駐紮在你心中的權利,可以持續傷害你,在你的私有領地暢行無阻。

 

你的私有領地就是你的心,也是你的會議室、教室、車裡、臥室、洗手間⋯⋯。他/她可以尾隨你,像看不見的影子。

 

而饒恕就是對這些荒謬的拒絕。拒絕讓對方傷害你一次後,繼續傷害你。

 

饒恕是一種止損的行為,將傷害減到最低。是從心理上斬斷連結,是發生在你心中的事,由你說了算,無需對方的同意和悔改。

 

饒恕與建立關係不同,與對方建立關係才需要對方的參與。有些人可能一輩子不會對你道歉,沒關係,通過饒恕,你仍然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生活。

 

▲饒恕猶如清理房間,使人活得更開闊。

 

饒恕猶如清潔心理

 

當然,饒恕是一個過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

 

就像清理房間一樣,不能一揮而就。清理房間,是從做出清潔決定的那一刻開始,饒恕也從決定要饒恕的時刻開始。不喜歡現狀卻不決定去改變,「清潔」的過程就沒法啟動。

 

完成清理房間,你送給自己一個清爽整潔的居住空間;完成饒恕一個人,你送給了自己更好的生活─傷害你的人不在裡面,或者在如不在。對方對你不再具有負面的影響力,不會再讓你火冒三丈,或者痛苦悲傷,或者感覺沒有價值。你已經解除了對方的「兵權」,成為一個更開闊更好的人,能更加輕鬆地開創新生活。

 

心理清潔的過程可以有多種方式─ 寫日記、傾訴、禱告、見心理醫生、見生命教練,單一或多種方式混合使用。

 

饒恕也需要伴隨反省。這段不愉快的過去,讓你從中學習到甚麼?你如何做才能避免類似的事再發生?有些人是將生黴的一道菜與盤子一起扔掉,這樣其實是還沒有完成饒恕,讓那道菜否定了整個盤子。例如,被一個男人或女人傷害,就看透天下的男人和女人都屬於這種。

 

饒恕是不讓菜繼續在自己的盤子裡發黴,反省則是如何不讓菜以後在自己的盤子裡長黴,負起自己當負的部分責任。例如,更堅決地設立好個人界限,更清楚地溝通,不那麼輕信等。如此,這件傷害你的事就有了價值,讓所經歷的痛苦沒有白受。

 

人生中受傷的事在所難免,傷害你的人不道歉的事也會有,但都不妨礙你去擁有更輕鬆的生活。

 

▲神的話點亮眼睛,讓人望出窗外,發覺樹格外的綠。

 

真理讓人得自由

 

饒恕的過程也是重獲自由的過程(如圖)。

 

查看上述經文後,與我視訊的姊妹側首去看窗外:「我的窗戶外面有一棵樹, 今天好像格外綠。」她說。然後轉過頭來看我,眼睛中出現了星光。我知道,那, 叫做「希望」。

 

這不是一次典型的教練服務,更像是查經學習,因為「祢的話一開啟就發出亮光」。

 

▲饒恕的過程是重獲內心自由的過程,饒恕度與內心自由度成正比。

 

註:Steven Tracy, Journal of Psychology and Theology, vol. 27, 3: pp. 219-229. , First Published Sep 1, 1999.

 


 

延伸閱讀

 

《打動人心的道歉》(The Five Languageso f Apology),蓋瑞‧查普曼(Gary Chapman),與珍妮佛‧湯瑪斯(Jennifer Thomas)合著,連舒婷譯,晨星,臺北。第九章「學習饒恕」中,提到如何面對沒有道歉的情況,可供參考。

 

 

李文屏,作家、生活教練、基督豐榮團契文字及傳訊主任、本刊特約撰述,曾任本刊執行編輯。認為自己是旅者―身旅,心旅,靈旅。旅程也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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